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
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本期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