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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机械:建设机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设机械”)在生产经营各个方面都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公司还进行了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于2020年12月8日起正式履行职务。在此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了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有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履历情况如下:

宋林先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陕西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辅导员、助教;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专业讲师;诺丁汉大学当代中国学院国家留学基金委访问学者;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建设机械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敏女士,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证券特许会计师。历任陕西安康物资储运公司、深圳通达电子有限公司从事出纳、会计;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陕西天意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控部经理、合伙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总部高级项目经理、质控部副经理;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成都晟唐银科基金高级副总裁;西部优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合规风控、稽核审计工作;建设机械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满仓先生,中国民主促进会党员,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历任西北大学经管学院

管理系教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交流学者;西北大学经管学院管理系讲师;德国马尔堡大学访问学者;西北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讲师;西北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教授、系主任;兼任西安市政府参事专家顾问、西安市预算决策委员会专家顾问、西安市16届人大预工委委员会专家顾问;建设机械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西安丝路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西北大学公共紧急学研究所所长;建设机械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建玲女士,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博士。历任山西省建设银行晋城市支行会计;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及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建设机械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伟雄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副所长;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所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合伙人、所长。现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合伙人、所长;建设机械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参会次数通讯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宋林150151500
王满仓150151500
张敏150151500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参会次数通讯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建玲110100
王满仓110100
王伟雄110100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股东 大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
宋林121200
王满仓121200

张敏

张敏121200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股东 大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
王建玲1100
王满仓1100
王伟雄1100
序号日期时间会议届次议案名称
12020年1月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陕西开源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授信的议案》
22020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与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厂房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关于苏州庞源建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办理3000

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5、《关于绍兴庞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

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上海颐东机械施工工程有限办理3000万元

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上海庞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

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8、《关于南通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

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9、《关于湖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

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10、《关于河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常州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

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2、《关于贵州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

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

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4、《关于苏州庞源建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5、《关于绍兴庞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上海颐东机械施工工程有限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上海庞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8、《关于南通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9、《关于湖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河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常州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2、《关于贵州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32020年7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陕西开源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6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42020年9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于聘请本次发行债券工作主承销商的议案》
52020年11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陕西开源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18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南通庞源是公司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2、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庞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6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子公司庞源租赁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庞源”)在广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神大道支行申请办理的6,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广东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相关担保制度。本次子公司庞源租赁为其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3、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办理22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长宁支行申请办理2,2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4、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办理8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办理8,0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5、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11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11,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6、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办理10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办理10,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7、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办理6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办理6,0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8、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港元48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澳门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港元4,800万元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9、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机械”)在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3,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天成机械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10、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江苏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庞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区分行申请办理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江苏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11、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庞源建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苏州庞源建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庞源”)在陕西开源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源租赁”)申请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苏州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苏州庞源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其设备采购的资金压力,保障已接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12、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绍兴庞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绍兴庞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庞源”)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绍兴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绍兴庞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其设备采购的资金压力,保障已接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13、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颐东机械施工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颐东机械施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颐东”)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上海颐东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上海颐东机械施工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其设备采购的资金压力,保障已接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14、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庞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庞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庞源”)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上海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上海庞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其设备采购的资金压力,保障已接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15、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通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南通庞源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南通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南通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其设备采购的资金压力,保障已接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16、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湖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庞源”)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湖北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湖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其设备采购的资金压力,保障已接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17、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河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庞源”)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河南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

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河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其设备采购的资金压力,保障已接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18、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常州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庞源”)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常州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常州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其设备采购的资金压力,保障已接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19、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贵州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庞源”)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贵州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贵州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其设备采购的资金压力,保障已接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20、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广东庞源拟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3,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广东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其设备采购的资金压力,保障已接工程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

21、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办理5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5,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22、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15098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15,098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

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23、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办理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办理10,0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24、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办理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办理10,0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25、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庞源建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15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苏州庞源申请办理的15,000万元项目贷款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苏州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

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有助于其再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26、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5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北京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庞源”)在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5,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北京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27、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2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安徽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庞源”)在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2,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安徽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28、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理15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江苏庞源在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1,5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江苏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29、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母公司28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庞源租赁为母公司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申请办理的28,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庞源租赁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母公司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30、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母公司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庞源租赁为母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办理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庞源租赁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母公司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31、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陕西开源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6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司董事会同意庞源租赁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6,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同意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同时,本次关联授信对庞源租赁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

交易和担保事项。

32、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北京银行申请办理3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庞源租赁为母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办理的30,0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庞源租赁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母公司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33、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招商银行申请办理1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庞源租赁为母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办理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庞源租赁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母公司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34、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光大银行申请办理14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庞源租赁为母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办理的14,000万元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庞源租赁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母公司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35、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15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交银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申请办理15,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36、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35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35,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37、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30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南通国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30,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38、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陕西省水务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30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陕西省水务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30,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39、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广东南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18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广东南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18,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40、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在陕西省水务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2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钢构”)在陕西省水务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2,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建设钢构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能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担保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41、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办理10000万元授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庞源租赁为母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办理的10,000万元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庞源租赁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母公司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42、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陕西开源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18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庞源租赁在开源租赁申请办理18,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庞源租赁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公司为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43、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办理1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江苏庞源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申请办理的1,000万元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江苏庞源是公司子公司庞源租赁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有较强的盈利和偿债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44、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自贡天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办理4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天成机械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申请办理的4,000万元流动资金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天成机械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其所从事的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提

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其相关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条件。本项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了解了上述担保事项的详细情况,审查了相关资料,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上述担保,并作了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如实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3日证监许可〔2019〕2284号《关于核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163,401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2元,共募集配套资金1,505,747,998.82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不含税)47,953,558.03元,发行资金净额为1,457,794,440.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46,855,195.97元后,实际收到转入募集资金1,458,892,802.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4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验证并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希会验字(2020)0017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源租赁”)工程租赁设备扩容建设项目。

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金额及余额

(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56,481,941.98元,其中本年度投入756,481,941.98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505,747,998.82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46,855,195.97
减:其他发行费用1,098,362.04
募集资金净额1,457,794,440.81
减:工程租赁设备扩容建设项目756,481,941.98
加:利息收入9,347,460.69

减:手续费

减:手续费3,785.60
期末募集资金结余710,656,173.92
银行名称账户初始存款金额期末余额存储方式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营业部20000010664600023866901508,892,802.85101,500,699.16活期
西安银行建设东路支行507011580000076789400,000,000303,492,051.26活期
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7910000010120100637168250,000,000100,072,947.86活期
广发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9550880069785900377150,000,00090,612,611.77活期
交行西安东关支行611301012013000391592150,000,00081,215,556.48活期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8110201052101186909015,082,940.12活期
浦发银行西安分行72010078801000002940017,613,790.44活期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030122000000387601,065,576.83活期
合计——1,458,892,802.85710,656,173.92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及聘任合法有效,同意聘任。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2020年度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告的财务数据与经审计披露的年报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15,681,935.16元。鉴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33,407,318.8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我们也督促公司关注媒体报道,倾听中小股东意见,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2019年度的内控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梳理;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0年4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工作,公司的股本结构、资产规模已发生变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通过上述对内控制度的修订和整理,公司在内控治理方面获得了巩固和深化,更加契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切实保证公司治理结构更加规范、完整。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我们分别担任主任委员和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组成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提名、薪酬考核、各定期报告、公司经营规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对公司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建议与意见。

(十二)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与公司各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发表了专业意见,做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本着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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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玲 王满仓 王伟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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