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
的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等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使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资总额/万元 |
1 | 甘德宏 | 董事长 | 50.00 |
2 | LI ZEQUAN |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 48.00 |
3 | 杨中民 | 董事、副总经理 | 48.00 |
4 | 何熙琼 | 独立董事 | 4.76 |
5 | 何 真 | 独立董事 | 4.76 |
6 | 王振伟 | 独立董事 | 4.76 |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其他董事津贴。
2、监事薪酬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资总额/万元 |
1 | 王 兵 | 监事会主席 | 22.00 |
2 | 李玉彬 | 监事 | 12.00 |
3 | 李小凤 | 职工监事 | 10.00 |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其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工资总额/万元 |
1 | 甘德宏 | 董事长 | 50.00 |
2 | LI ZEQUAN |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 48.00 |
3 | 杨中民 | 董事、副总经理 | 48.00 |
4 | 甘德君 | 副总经理 | 50.00 |
5 | 高 勇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2.00 |
6 | 先 敬 | 副总经理 | 42.00 |
7 | 甘德昌 | 副总经理 | 40.00 |
8 | 甘德忠 | 副总经理 | 40.00 |
9 | 李恩明 | 副总经理 | 36.0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及公司经营状况领取薪金。其工资总额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大部分。基本薪酬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所属岗位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考核并发放。
四、其他
1、本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以上年度薪酬是指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