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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此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内使用人民币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品种

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 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 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内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可以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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