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第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史伟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史伟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2月出生,曾任洛阳市鸣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洛阳市建龙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洛阳健阳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任建龙微纳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3月至今任建龙微纳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史伟宗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