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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4,574,706.4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8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47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1.78%。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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