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通过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查阅,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
一、关于与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增资黄山蓝城小镇投资有
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与蓝城集团共同增资黄山蓝城暨关联交易事项,可进一步巩固双
方战略合作,提升黄山蓝城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黄山蓝城整体融资能
力,同时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
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对黄山云际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对云际置业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提升云际置业资本金
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整体融资能力,有利于黄山旅游 CBD 项目的快速推
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
况。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高舜礼 陈 俊 吴吉林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