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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公告编号:2021-048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轩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9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股份39,41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56.4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58%。

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挂牌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7

公告编号:2021-048人,代表股份15,510,000股,占挂牌公司总股份的22.2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为宁新新材《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1年的工作进行了战略性布局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为宁新新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对 2020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1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为宁新新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汇报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对2020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度经营与业务计划,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公司已聘请其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1-048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审

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报出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并请审计机构对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公司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价,并形成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1,9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奉新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申请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共计两笔,一笔为200万元税贷通,一笔为500万元科贷通),由股东李海航及其配偶孔晓丹、邓达琴及其配偶赵岩松、李江标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及以李海航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奉新县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5,634,000股。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西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奉新支行申请金额为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的贷款额度,并由公司股东邓达琴及其配偶赵岩松、李海航及其配偶孔晓丹、李江标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及以李海航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奉新县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5,634,000股。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

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对2020年度内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确认。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股份数28,900,000股。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不动产抵押贷款并由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用不动产(车间21703.72㎡、土地30085.14㎡)为抵押,向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2,400万元(大写:贰仟肆佰万元整)的贷款,期限为伍年,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及以李海航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奉新县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5,634,000股。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并由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为抵押,向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大写:壹仟捌佰万元整)的固定资产借款, 期限为伍年。由公司控股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及以李海航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奉新县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5,634,000股。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西农商银行申请财园信贷通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的财园信贷通贷款额度,期限为壹年,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及以李海航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奉新县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5,634,000股。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西农商银行申请信用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信用贷款额度,期限为壹年,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公告编号:2021-048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及以李海航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奉新县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5,634,000股。

(二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十四)关于向中国银行奉新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15,510,000100%00%00%
(十五)关于向江西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15,510,000100%00%00%
(十六)关于确认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13,010,000100%00%00%
(十七)关于向江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不动产抵押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15,510,000100%00%00%
(十八)关于向江西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并由关15,510,000100%00%00%
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九)关于向江西农商银行申请财园信贷通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15,510,000100%00%00%
(二十)关于向江西农商银行申请信用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15,510,000100%00%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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