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4 月
目录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6议案二、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审议《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9议案五、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审议《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审议《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议案 ...... 15议案十、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16附件一: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7
附件二: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19附件三: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3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年 3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
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9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100号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召集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二、《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三、《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五、《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六、《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七、《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议案八、《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议案九、《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议案十、《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1年3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月16日
议案二、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编制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议案三、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上述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议案四、关于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黄杰刚、张自力、崔军根据2020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运作情况,编制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 16日
议案五、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0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上述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详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16日
议案六、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公司经审计的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6,351,767.8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21年2月26日公司总股本86,980,0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4,79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11%。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日
议案七、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3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光电产品、光电器件、医疗器械及相关配件,并提供相关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 |
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议案八、关于审议《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我们一致认同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在公司 IPO及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值得肯定。经核查,安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拟续聘安永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议案九、关于审议《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公司法定代表人ZHENG ANMIN(郑安民)更换护照,将其证件号码由原来的481596252更换为56811325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议案十、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1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2021年薪酬标准为7万元(含税)/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执行所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公司监事会成员为非公司员工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任职岗位,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上述人员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一: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总额(合并)(万元) | 41,731.11 | 32,959.88 | 26.5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31,537.92 | 22,201.88 | 42.05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23.39 | 31.23 | -25.10 |
营业收入(万元) | 27,519.73 | 25,286.63 | 8.83 |
净利润(万元) | 9,600.88 | 7,263.31 | 32.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9,635.18 | 7,193.08 | 33.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8,391.51 | 6,829.41 | 22.8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1.48 | 1.08 | 37.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1.48 | 1.08 | 37.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98 | 31.27 | 4.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11,477.80 | 8,354.00 | 37.39 |
现金分红(万元) | 3044.30 | 0.00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24 | 11.29 | - |
22,296.9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5.86%。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占比42.6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占比24.12%,应收款项融资占比2.17%,预付款项占比1.24%,其他应收款占比0.36%,存货占比23.91%。
2、负债状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负债为9761.8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7.05%。
3、现金流量状况
2020年度,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77.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39%,主要原因是2020年销售增加导致收款增加。2020年度,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2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二期工程建设、淄博产业园建设投入增加及收购美国奥美克支出增加。
4、经营成果状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3%;增长主要原因是内窥镜产品和医用光学产品的销售量增加;实现净利润9,6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95%;增长的原因包括经营性利润的增长以及政府补贴近1,000万。
实现扣非净利润8,3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87%;增长的原因包括:
①公司加强生产管理,实行生产精益化管理,优化了产品制作流程,生产成品率提升;同时通过加强对生产物领用及过程控制,降低了物料的损耗率;完善生产人员绩效管理方式,生产积极性提升,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同时也提高了生产工人的工作饱和度。②由于疫情影响,很多经营活动停止或减少,如市场推广、医工结合、员工活动等,降低了公司的管理费用。③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出台对企业的相关补贴,如减免社保支付等,降低了公司的经营成本。
附件二: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在,我代表董事会,向各位报告工作,请各位审议,并提出意见。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同时,董事会认真对管理层进行指导监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爆发,国内国外经济形势受到严峻考验。在公司领导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克服了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了年度经营目标。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5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3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2.9%;2020年末总资产41,731万元,同比增长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538万元,同比增长43.3%。
公司2020年的主营业务持续保持医用内窥镜器械和光学产品两类业务。主营业务收入27,45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9.8%,主营业务非常突出。医用内窥镜器械收入20,229万元(相比上年度增长
9.3%),占主营业务收入73.7%(上年度同期占比73.5%)。新冠疫情对医用内窥镜器械业务没有造成较大影响。
本年度研发投入3,092万元(比上年度的2,854万元增加了8.3%),研发投入占比营业收入11.2%,与上年度的11.3%基本持平。公司在医用成像整机系统产品上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资源,1080P高清摄像系统、4K超高清摄像系统已经完成样品,正在进行注册检验;手术外视高清/荧光影像系统、高清及超高清内窥系统、自动除雾内窥镜系统等已相继进入样机验证、临床使用阶段,在未来的1-2年内会陆续完成产品注册。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0-01-0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新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2020-01-1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
2020-03-10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审议<关于股份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审议<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议案》 | ||
《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法律顾问的议案》 | ||
《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适用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 ||
《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关于审议<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 ||
《关于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等相关报告的议案》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 |
2020-04-0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算报告》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审计报告》 | ||
《关于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对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 ||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承诺的议案》 | ||
《关于决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0-4-2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本公司与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才公寓及工业厂房(二期)工程合同的议案》 |
《关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全权办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才公寓及工业厂房(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 | ||
2020-7-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报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2020-8-1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0年半年报的议案》 |
2020-10-1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
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董事会将继续扎实做好各项日常工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争取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依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完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健全内控体系,不断推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董事会将在2021年的工作中,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保持专注主业的精神不断提高内生质量,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三: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每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0年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0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案》、《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审计报告》、《关于对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3.2020年5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4.2020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年度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
了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公司2020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权益分派、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持续的关注。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我们对对外担保事项保持了高度关注。2020年度公司未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6、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总体而言,监事会在2020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尽力履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能,竭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良好作用。
三、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计划
2021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2021年度,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