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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概述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蔡木易先生、陈荣荣先生、徐大同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合同金额或预计金额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及相关物业、文印服务2,731.74不超过3,000万元
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
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633.12860.32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保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监理691.863,524.26
武汉林泓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设计520.81783.44
武汉保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设计、监理366.86643.72
九江保浔置业有限公司工程设计146.03684.8
宜昌金夷置业有限公司工程设计109.26469.31
荆州金海置业有限公司工程设计95.26822.66
广西领悦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监理49.51403.25
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44.2348.00
武汉庭瑞忠置业有限公司工程设计31.13379.37
其他关联方公司工程服务431.42613.19
合计5,851.2311,964.06

(二)2021年度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预计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1年度预计发生金额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物业及文印等服务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超过3,000万元
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
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超过6,000万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工程设计、咨询、监理、总承包等工程服务
合计不超过9,000万元

注:1、2021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所以及接受相关物业服务等关联交易合同已经签订。

2、2021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设备及为关联人提供工程服务等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尚未达到披露要求,公司将在该等关联交易合同累计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

799.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邵秋生,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名片印刷、复印等专项印刷;批发预包装食品;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汽车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27.09万元,净资产1,993.99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3,086.86万元,实现净利润260.0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

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为3,479.7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汉芝,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危化品经营、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图文印刷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165.76万元,净资产2,915.40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028.47万元,实现净利润-160.88万元。

3、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4年12月,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樑,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管理服务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372.49万元,净资产1,220.67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680.98万元,实现净利润30.67万元。

4、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环,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高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销售;科技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图文制作;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512.07万元,净资产1,860.20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857.85万元,实现净利润308.69万元。

5、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5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为3091.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春昱,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工程技术研究;纸及纸制品的研制、生产及检验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91,219.25万元,净资产47,353.54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7,368.30万元,实现净利润4,328.11万元。

6、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为5,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简泽丰,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资子公司,注册地为长沙市。其主要经营输送包装设备的生产、销售;工业自动控制装置的开发、制造、安装、销售及服务;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电气产品、自控产品、网络一体化产品的开发、销售、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机电产品、轻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75,193.88万元,净资产17,435.36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4,2061.95万元,实现净利润5,417.41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及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等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的房屋租赁及相关的物业服务协议已经签订。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签订。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与关联人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设备采购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为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等工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尚未达到披露要求,公司将在该等关联交易合同累计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设备采购以及向关联方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等工程服务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设备采购和工程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公司事前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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