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号,以下简称“《核准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股新股。根据《核准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107,623股,总股本由957,936,440元增加到1,070,044,063元。(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
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