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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对公司经营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决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采用现场与语音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16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以前年度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1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16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总经理年中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五)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29日在公司15层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在中国农机院北京农机试验站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八)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在公司16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0年,公司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出席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客观公正发表意见,恰当行使监督权利。公司监事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

二、监事会建设工作

2020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监事会人员结构、召集程序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一步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决策机制,提高运营效率,公司监事会组成人数由五名调整为三名。因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法合规完成了监事会换届工作,根据股东推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了第七届监事会,保障了监事会运作的规范和高效。

三、监事会专项审核监督工作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依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完善、执行严格。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情况

2020年,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前述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审核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开发和执行项目的实际需要,且均能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性原则,做到价格公允、资金结算及时,对全体股东(包括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

2020年,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该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九)其他重大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同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潘旭龙等1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27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668.5万份股票期权和上述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第三期 31.33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办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四、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恪守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监督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完成各项审核、检查和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2021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如下:

(一)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监事会监督能力。

(二)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围绕公司依法运作、财

务情况、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依法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情况的监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的提升。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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