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大华核字[2021]004487号 |
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0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专项说明 | 1-2 | |
二、 |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1 | |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1]004487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6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1]00675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就中工国际编制的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工国际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工国际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中工国际实施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
大华核字[2021]004487号专项说明
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工国际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第 2 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杨卫国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王帅军 | |||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编制单位: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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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或支付 利息、手续费 |
一、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 | 4,313,146,776.64 | —— | —— | 4,242,280,202.24 | 29,972,853.17 |
二、向财务公司借款 | 42,000,000.00 | 609,000,000.00 | 25,000,000.00 | 626,000,000.00 | 2,250,247.21 |
1.短期借款 | 42,000,000.00 | 609,000,000.00 | 25,000,000.00 | 626,000,000.00 | 2,250,247.21 |
三、其他金融业务 | |||||
1.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承兑汇票 | 30,579,103.23 | 7,570,145.23 | 26,244,095.94 | 11,905,152.52 | 3,028.06 |
2.贴现 | 3,044,960.00 | 100,000.00 | 3,044,960.00 | 100,000.00 |
本汇总表于2021年4月6日由下列负责人签字批准报出。
法定代表人: 王博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张爱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卫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