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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股票简称:苏州银行 股票代码:00296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2021年【】月【】日

声 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说明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本行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后,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二、关于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的说明

为保护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本次可转债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并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如果本行股价持续下跌并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若修正方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可能影响投资可转债的收益率。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本行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三、关于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说明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普通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需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本行董事会可能基于当时的股票市场、自身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的考虑,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转债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本行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同时,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需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因此,亦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由于本行的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环境以及本行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本行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的规定,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四、关于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本行的股价走势取决于本行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本行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本行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亦或者即使本行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本行股价仍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产生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五、关于可转债价格波动的说明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行股票价格、赎回条款、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

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本行提醒投资者充分认识到可转债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六、关于可转债信用评级的说明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其出具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行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若出现任何影响本行主体信用评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的事项,评级机构有可能调低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从而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本次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关于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经审计净资产高于15亿元,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债券存续期间若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偿付风险。

八、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一)分红回报规划对股利分配的规定

根据本行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审议通过的《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行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1、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本行将根据各股东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本行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行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在兼顾持续盈利、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行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制订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行股利分配政策的制订着眼于本行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本行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1)利润分配的顺序

本行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行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本行应提取一般准备,一般准备金提取比例应符合有权监管部门的要求,否则不得进行后续分配。

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本行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本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本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若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行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应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回报规划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本行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间、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本行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本行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和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如本行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或本行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收益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本行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本行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本行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并确保应每三年制订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就未来三年的分红政策进行规划。本行董事会在制订股东回报规划时,应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和吸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意见和建议。本行董事会制订的分红政策及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本行外部政策、经营环境变化并对本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本行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行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述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行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7、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本行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本行《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的规定

本行《公司章程》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1、本行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3)提取一般准备;

(4)提取任意公积金;

(5)支付股东红利。

上述分配方案根据每年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大会决定。本行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本行的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本行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本行。

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本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订并经2/3以上董事同意,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本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本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若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本行每一年度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以进行现金分红。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应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4)利润分配的监督机制

如本行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或本行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收益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本行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本行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本行外部政策、经营环境变化并对本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本行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行可对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应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述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行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政策变更事项时,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8年4月13日,本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017年度每10股派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0,000.00万元。

2019年3月20日,本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018年度每10股派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0,000.00万元。

2020年5月19日,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2019年度每10股派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6,666.67万元。2019年度,本行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含税)(元)2.001.001.00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千元)666,667300,000300,000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千元)2,473,0062,241,9642,109,800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26.96%13.38%14.2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5.68%

如上表列示,本行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行最近3年利润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均结转到下一年度,按照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留做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九、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本行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本行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造成本行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则本行的税后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本行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行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本行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本行的经营业绩,增强本行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1)提升资本使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2)保持股东回报政策的稳定性;

(3)完善风险管理体系;(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

上述措施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十、银行业持续增长前景不确定的风险

银行业的经营发展与宏观经济环境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经济结构调整及产能过剩治理仍将持续推进,银行业信用风险仍

存在下行压力,资产质量将持续承压。债券市场违约事件增多导致银行业投资风险上升,利率汇率市场化深入推进将使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加大,行业外部风险上升将导致输入性风险增大,多种风险并存对银行业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本行不能针对上述情况通过改变经营模式、降低营运成本或提升经营效率等方式作出有效应对,则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本行不良贷款率上升、贷款损失增加、投资产品价值下跌以及融资成本上升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本行2020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根据2020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0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72亿元。根据业绩快报及目前情况所作的合理预计,本行2020年年报披露后,2018、2019、2020 年相关数据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说明 ...... 2

二、关于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的说明 ...... 2

三、关于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说明 ...... 2

四、关于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 3

五、关于可转债价格波动的说明 ...... 3

六、关于可转债信用评级的说明 ...... 4

七、关于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 4

八、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 4

九、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 9

十、银行业持续增长前景不确定的风险 ...... 10

十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11

目 录 ...... 12

释 义 ...... 14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一、本行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方案 ...... 19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9

第二节 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 33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33

二、本行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 34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6

一、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 36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 36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52

四、非经常性损益 ...... 52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4

一、资产负债分析 ...... 54

二、盈利能力分析 ...... 80

三、现金使用分析 ...... 95

四、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 98

五、资本性支出 ...... 100

六、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101

七、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03

八、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126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27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 ...... 127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12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9

一、备查文件 ...... 129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129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行/发行人/苏州银行/本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农商银行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曾用名
本次发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保荐机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原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存量评级业务已由其母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继承
《公司章程》《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行当前使用的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行长工作规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人民银行/央行/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监会/保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社保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江苏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银保监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国资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苏州银保监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分局
苏州国资委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苏州工商局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储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
国发集团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虹达运输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
园区经发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波司登股份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
盛虹集团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吴中集团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城投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国际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海竞信科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化纤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创元投资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报业广告苏州报业广告公司
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沭阳东吴村镇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泗阳东吴村镇银行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金融租赁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盐城农商银行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充足率根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该办法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该办法的一级资本与商业
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该办法的核心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尔资本协议I1988年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发布的《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巴塞尔资本协议II/新资本协议2004年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发布的《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
巴塞尔资本协议III2010年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发布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
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即国内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ATMAutomatic Teller Machine,即自动取款机
ITInformation Technology,即信息技术
微型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小型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中小微型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大型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除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以外的企业
不良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生效后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对贷款进行分类的“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人民币元
报告期、报告期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期间
报告期末2020年6月30日
报告期各期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及2017年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园区苏州工业园区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除另有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所有财务数据均为本行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行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NK OF SUZHOU CO.,LTD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注册资本:333,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4日
股票简称及代码:苏州银行,002966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李伟
邮政编码:215028
电话号码:0512-69868556
传真号码:0512-69868409
电子信箱:dongban@suzhoubank.com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方案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本行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关于延长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方案有效期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本行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银保监局于2020年9月24日出具《江苏银保监局关于苏州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0] 428号),批准本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10日出具了《关于核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8号),核准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A股可转债的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本行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本行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7年4月11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

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6、付息期限和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行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4月1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0月18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7年4月11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3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行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或

派送现金股利时,本行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以上公式中:P0为初始转股价格,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本行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本行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本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行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本行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本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时期(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本行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行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13、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本行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本行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苏行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苏州银行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499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100元)为一个申购单位。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A股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部分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债券持有人权利与义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与决议等内容参见本节“二、(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本行未来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9、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A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次A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债券信用评级为AAA级。该级别代表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存储账户。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本行A股股票;

③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本行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本行所发行的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行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行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本行不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

③本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本公司董事会;

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及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②本行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行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项由本行董事会确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本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①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长主持。在本行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本行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③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

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⑥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⑦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6)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6日。

(七)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943.40
律师费用15.09
会计师费用18.87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等189.10
合计1,166.46

注:以上费用不包含增值税。

(八)主要日程与停复牌示意性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停复牌安排
T-2日 2021年4月8日刊登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日 2021年4月9日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T日 2021年4月12日刊登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配售及缴款日 网上申购日 确定网上中签率正常交易
T+1日 2021年4月13日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T+2日 2021年4月14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正常交易
T+3日 2021年4月15日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T+4日 2021年4月16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电话号码:0512-69868556

传真号码:0512-69868409

联系人:李伟

(二)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霍达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保荐代表人:王晓、王玲玲项目协办人:尹海晨项目经办人:马建红、郑治、高扬、徐先一电话号码:0755-83084016传真号码:0755-82943121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江禹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项目经办人:龙定坤、季伟、苏振宇电话号码:021-38966537传真号码:021-38966535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如军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项目经办人:许佳、慈颜谊、杨毅超、陈莹娟、雷仁光、张俊雄、陈彬彬、陈科迪、周银斌、王珈瑜

电话号码:010-65051166传真号码:010-65051156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力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项目经办人:张玉仁、施进、吴辉电话号码:0512-62938558传真号码:0512-62938500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炎勋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项目经办人:金鑫、陈实、申少鹏电话号码:010-83321403传真号码:010-83321155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玲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经办律师:张毅、刘东亚联系电话:010-58785588传 真:010-58785599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毛鞍宁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斐、余镔、朱佳梅联系人:李斐、余镔联系电话:010-58153000传 真:010-85188298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李丹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01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亮、张武联系人:胡亮联系电话:021-23238888传 真:021-23238800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少波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评级人员:张晨露、张祎联系电话:010-85679696传 真:010-85679228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联系电话:0755-88668888传 真:

0755-88668888

(八)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电话号码:0755-21899999传 真:

0755-21899000

(九)收款银行

银行名称: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住所:深圳市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B座1楼开户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19589052110001

第二节 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份数量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000,000,00090.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864,000,00025.92
3、其他内资持股2,135,092,40764.0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455,944,03743.68
境内自然人持股679,148,37020.37
4、外资持股907,5930.03
(二)无限售条件持股333,333,33410.00
1、人民币普通股333,333,3341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普通股股份总数3,333,333,334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3,333,333,334股,其中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股

序号股东股东性质持股数持股 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1国发集团国有法人股300,000,0009.00%300,000,000-
2虹达运输社会法人股195,000,0005.85%195,000,000-
3园区经发国有法人股180,000,0005.40%180,000,000-
4波司登股份社会法人股133,000,0003.99%133,000,000133,000,000
5盛虹集团社会法人股111,152,6603.33%111,152,660-
6吴中集团社会法人股90,000,0002.70%90,000,00044,000,000
7苏州城投国有法人股74,000,0002.22%74,000,000-
8国泰国际国有法人股64,000,0001.92%64,000,000-
9海竞信科社会法人股54,812,3411.64%54,812,34154,810,000
10江南化纤社会法人股50,000,0001.50%50,000,00050,000,000
10新浒投资国有法人股50,000,0001.50%50,000,000-
合计1,301,965,00139.06%1,301,965,001281,810,000

二、本行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行不存在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50%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本行亦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安排能够控制本行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即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国发集团、虹达运输、园区经发,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国发集团

国发集团于1995年8月3日成立。注册地址为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注册资本为250,000万元。国发集团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国发集团的经营范围为: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发集团总资产为1,420.88亿元,净资产为382.04亿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13.55亿元(以上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国发集团持有本行股份3亿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9.00%。

2、虹达运输

虹达运输于1993年10月6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锦丰镇,注册资本为348,000万元。虹达运输的经营范围为:汽车货运、起重服务、汽车维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虹达运输总资产为51.57亿元,净资产为48.84亿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0.21亿元(以上数据经张家港扬子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虹达运输持有本行股份1.95亿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5.85%。

3、园区经发

园区经发于1995年12月22日成立。注册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0楼,注册资本为180,000万元。园区经发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科技开发,销售数码产品,物资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其他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园区经发总资产为302.11亿元,净资产为169.79亿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9.41亿元(以上数据经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园区经发持有本行股份1.8亿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5.40%。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行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61015205_B01号);对本行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015205_B01号);对本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1015205_B01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对本行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0)第0089号)。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引用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数据为本行经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引用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为本行经审阅的2020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数据。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717,87822,649,19930,865,52730,552,717
存放同业款项4,574,7674,396,9685,970,2998,659,905
贵金属1,2211,2862,3682,798
拆出资金15,941,97610,793,4505,414,6114,494,5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62,6169,742,55812,789,33216,400,536
发放贷款及垫款173,963,436155,326,331137,227,992115,963,510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4,233,011242,263
交易性金融资产47,315,71437,965,193不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70,937,93465,395,48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19,658,01214,575,00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6,93654,399不适用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49,917,16550,634,460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14,709,58211,394,369
应收款项类投资不适用不适用28,301,72828,454,831
长期股权投资606,515563,040459,121407,184
固定资产2,804,4392,965,2933,149,0203,211,094
投资性房地产77911
在建工程105,69780,81224,11017,228
无形资产415,355408,441420,314463,560
递延所得税资产1,947,7741,554,632954,208864,097
长期待摊费用38,65150,02776,615102,604
长期应收款16,553,15816,050,23914,073,1959,449,882
其他资产339,629899,1912,497,5742,802,294
资产总计380,441,715343,471,558311,085,780284,117,84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0,141,5942,462,4023,102,2743,783,25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769,5409,056,18014,687,10126,934,491
拆入资金18,374,31916,413,09616,917,37813,089,96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不适用203,918236,032
交易性金融负债201,685372,079不适用不适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11,768,97223,229,17812,308,44717,864,110
吸收存款252,989,040222,114,144192,675,175168,736,610
应付职工薪酬606,352765,259641,383525,424
应交税费700,220683,188394,316521,175
应付债券48,784,08037,294,74538,520,60924,530,755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递延收益12,07612,65113,80114,952
预计负债448,523434,00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负债1,561,2551,681,4327,035,0325,601,709
负债总计350,357,656314,518,357286,499,435261,838,475
股东权益
股本3,333,3333,333,3333,000,0003,000,000
资本公积10,814,53910,814,5398,584,9678,584,967
其他综合收益177,546159,283167,234-127,841
盈余公积2,504,4322,504,4322,337,7662,055,924
一般风险准备4,029,1423,710,2013,428,7533,182,115
未分配利润7,793,4237,280,5416,043,9294,630,4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8,652,41627,802,33123,562,64921,325,611
少数股东权益1,431,6441,150,8711,023,696953,763
股东权益合计30,084,06028,953,20124,586,34522,279,37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80,441,715343,471,558311,085,780284,117,848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1,961,05021,948,47530,170,15329,896,886
存放同业款项3,430,3722,589,5633,864,7556,840,352
贵金属1,2211,2862,3682,798
拆出资金15,941,97610,997,5425,414,6114,494,5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4,233,011242,263
交易性金融资产47,315,71437,965,193不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70,937,93465,395,48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19,658,01214,575,00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6,93654,399不适用不适用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62,6169,742,55812,789,33216,400,536
发放贷款及垫款168,657,688150,892,268133,436,760112,557,3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49,917,16550,634,460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14,709,58211,394,369
应收款项类投资不适用不适用28,301,72828,454,831
长期股权投资2,009,5731,696,0981,588,3921,543,555
固定资产2,642,5112,753,3502,906,1153,094,493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投资性房地产77911
在建工程82,01857,98524,11017,219
无形资产404,377397,025411,895455,914
递延所得税资产1,809,8611,428,700845,377774,668
长期待摊费用32,63543,89268,40292,017
其他资产188,438744,1402,363,6362,745,094
资产总计357,592,938321,282,973291,047,403269,641,34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0,076,5942,462,4023,099,2743,780,25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966,3389,442,92515,150,26627,291,119
拆入资金5,884,5023,006,6045,616,4325,805,4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不适用203,918202,990
交易性金融负债201,685372,079不适用不适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11,768,97223,229,17812,308,44717,864,110
吸收存款247,010,494215,766,665186,445,190162,901,840
应付职工薪酬587,623729,193605,977488,039
应交税费648,641643,909355,018451,763
应付债券47,280,38237,294,74538,520,60924,530,755
递延收益12,07612,65113,80114,952
预计负债448,523434,00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负债695,940659,1355,559,2215,273,568
负债总计329,581,770294,053,487267,878,155248,604,845
股东权益
股本3,333,3333,333,3333,000,0003,000,000
资本公积10,806,20910,806,2098,576,6378,576,637
其他综合收益177,546159,283167,234-127,841
盈余公积2,504,4322,504,4322,337,7662,055,924
一般风险准备3,799,4643,489,4643,269,4643,069,464
未分配利润7,390,1836,936,7635,818,1474,462,310
股东权益合计28,011,16827,229,48623,169,24821,036,49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57,592,938321,282,973291,047,403269,641,341

(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5,419,5399,424,2437,737,1986,898,642
利息净收入3,585,6116,064,1406,591,4745,938,108
利息收入7,725,57214,287,62014,841,74513,509,380
利息支出-4,139,961-8,223,480-8,250,271-7,571,27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52,7111,073,202914,945883,41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91,3901,164,456995,618937,20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8,678-91,254-80,674-53,793
其他收益5,66929,21537,76430,984
投资收益1,122,9171,947,057134,096161,609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9,735103,50254,63051,62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96200,966247,788-284,387
资产处置收益-113,8659,9676,988
汇兑损益-13,99724,487-286,867129,172
其他业务收入65,13171,31188,03032,757
二、营业支出-3,492,650-6,134,387-5,065,450-4,172,145
税金及附加-43,198-105,623-95,638-67,646
业务及管理费-1,406,656-2,932,010-2,867,205-2,605,289
资产减值损失-10-2,050,361-1,480,088
信用减值损失-1,995,799-3,043,20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46,997-53,558-52,246-19,122
三、营业利润1,926,8883,289,8562,671,7482,726,497
营业外收入2,67910,89650,19912,250
营业外支出-17,075-15,511-8,358-19,596
四、利润总额1,912,4933,285,2412,713,5902,719,151
所得税费用-329,688-674,691-399,151-568,963
五、净利润1,582,8052,610,5512,314,4382,150,18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8,4892,473,0062,241,9642,109,800
少数股东损益84,316137,54472,47440,38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26236,172295,074-443,7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26236,172295,074-443,757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3,74013,45311,978-6,026
以公允价值计量当期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6,68014,184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当期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9,3005,236不适用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283,096-437,731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9033,299不适用不适用
七、综合收益总额1,601,0672,646,7232,609,5131,706,431
八、每股收益
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元)0.450.790.750.7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5,020,8808,644,8737,096,7476,373,914
利息净收入3,142,1605,288,9176,056,1525,485,895
利息收入6,953,35012,871,44013,642,47412,679,136
利息支出-3,811,189-7,582,523-7,586,322-7,193,24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51,8571,067,593825,170774,18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89,7571,157,153889,472827,34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7,899-89,560-64,302-53,159
其他收益5,55316,22718,09922,269
投资收益1,173,7951,974,194156,055183,457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9,735103,50254,63051,62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96200,966214,746-251,344
资产处置收益-14,7269,3128,037
汇兑损益-13,99724,487-253,982106,798
其他业务收入60,01557,76271,19644,620
二、营业支出-3,315,079-5,782,830-4,668,318-3,787,391
税金及附加-40,252-102,768-91,828-64,584
业务及管理费-1,309,644-2,705,394-2,653,453-2,404,102
资产减值损失-10-1,880,877-1,299,583
信用减值损失-1,926,345-2,945,509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38,838-29,169-42,159-19,122
三、营业利润1,705,8012,862,0432,428,4302,586,523
营业外收入1,9389,70749,32411,834
营业外支出-17,075-14,819-8,096-19,35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四、利润总额1,690,6642,856,9302,469,6582,578,999
所得税费用-260,577-563,367-331,980-526,906
五、净利润1,430,0862,293,5632,137,6782,052,09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26236,172295,074-443,757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3,74013,45311,978-6,026
以公允价值计量当期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6,68014,184不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当期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9,3005,236不适用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283,096-437,731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9033,299不适用不适用
七、综合收益总额1,448,3492,329,7352,432,7521,608,335

(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7,654,006--3,498,869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1,675,9672,952,1227,124,495-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364,706-
吸收存款净增加额30,795,91923,718,12623,938,56510,097,87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10,071,70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945,358-3,486,4034,858,6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0,990,537-6,082,418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301,95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551,54111,823,90711,003,4929,273,3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2,450757,9371,527,29274,1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647,19450,242,62947,444,95243,956,927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639,872-680,976-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5,478,16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减少额-4,290,127-5,653,438-12,247,390-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20,758,520-21,944,480-27,266,347-21,596,196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680,856--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1,500,624-5,988,149--352,45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1,397,891--5,555,663-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9,374,18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397,451-5,591,605-6,024,972-4,891,0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87,533-1,615,901-1,446,100-1,418,356
支付各项税费-753,837-942,670-1,293,277-985,1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1,286-1,712,213-1,478,153-2,287,0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687,269-64,143,364-55,992,877-37,008,423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59,926-13,900,735-8,547,9256,948,5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7,997,949184,915,065312,926,084368,656,91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03,1054,138,2585,486,8835,381,4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8,19031,19751,79624,7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0,539,244189,084,520318,464,763374,063,1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3,205-302,080-339,212-295,035
投资支付的现金-328,561,202-184,570,078-319,299,750-365,561,6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8,644,408-184,872,159-319,638,962-365,856,704
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05,1644,212,362-1,174,1998,206,4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13,338,746181,525,22063,080,00053,560,0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0,0002,620,0009,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568,746184,145,22063,089,10053,560,00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1,707,809-182,910,000-49,090,146-66,429,53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35,803-2,015,968-1,909,665-1,835,179
其中:分配给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33,542-10,369-9,641-11,3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7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243,612-184,970,756-50,999,811-68,264,711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0,325,134-825,53612,089,289-14,704,7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61126,33254,142-53,613
五、本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1,806,493-10,487,5772,421,306396,58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753,19129,240,76826,819,46226,422,87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946,69818,753,19129,240,76826,819,462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7,589,006--3,500,869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1,526,1822,490,5886,909,269-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364,706-
吸收存款净增加额31,151,94223,736,90023,543,3508,756,49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9,716,557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2,873,818--726,72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0,990,537-6,082,418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301,952---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5,781,21510,378,5839,537,7968,347,3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5,892549,736791,39576,8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950,00948,146,34341,146,51537,207,268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637,912-680,976-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4,930,91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减少额-4,480,156-5,729,999-12,140,853-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19,317,912-19,253,246-22,384,629-16,078,528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2,620,077-497,151-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1,300,624-6,188,149--352,45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1,397,891--5,555,663-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9,374,180不适用不适用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070,841-4,962,440-5,460,848-4,632,1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06,677-1,478,499-1,316,062-1,300,765
支付各项税费-682,098-790,674-1,172,780-919,2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2,647-1,232,119-1,344,204-2,382,2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588,845-62,267,295-50,553,167-30,596,390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61,163-14,120,952-9,406,6526,610,8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7,997,949184,915,065312,935,184368,656,91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53,9834,161,6095,662,4785,403,2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2,96746,22624,7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0,551,932189,099,642318,643,887374,084,92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78,079-267,287-200,910-280,254
投资支付的现金-328,831,202-184,570,078-319,299,750-365,561,6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8,909,282-184,837,365-319,500,660-365,841,923
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57,3504,262,276-856,7738,243,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62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11,835,048181,525,22063,080,00053,5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1,835,048184,145,22063,080,00053,560,000
偿还债券支付的现金-101,703,696-182,910,000-49,090,146-66,429,53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02,226-2,005,599-1,900,024-1,823,83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7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205,922-184,960,387-50,990,170-68,253,362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8,629,126-815,16712,089,830-14,693,36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61126,33254,142-53,613
五、本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53,449-10,647,5101,880,547106,90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274,28927,921,79826,041,25225,934,350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920,83917,274,28927,921,79826,041,25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1、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股东权益 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
2020年1月1日余额3,333,33310,814,539159,2832,504,4323,710,2017,280,54127,802,3311,150,87128,953,201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18,262-318,941512,881850,085280,7731,130,858
综合收益总额--18,262--1,498,4891,516,75284,3161,601,067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30,000230,000
利润分配----318,941-985,608-666,667-33,542-700,209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18,941-318,941---
3、股利分配------666,667-666,667--666,667
4、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33,542-33,542
2020年6月30日余额3,333,33310,814,539177,5462,504,4324,029,1427,793,42328,652,4161,431,64430,084,060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8,941,386元。

单位:千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股东权益 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
2018年12月31日余额3,000,0008,584,967167,2342,337,7663,428,7536,043,92923,562,6491,023,69624,586,345
会计政策变更---44,123---488,280-532,403--532,403
2019年1月1日余额3,000,0008,584,967123,1112,337,7663,428,7535,555,64923,030,2461,023,69624,053,942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333,3332,229,57236,172166,667281,4481,724,8924,772,084,127,1754,899,259
综合收益总额--36,172--2,473,0062,509,179137,5442,646,72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33,3332,229,572----2,562,905-2,562,905,
1、发行A股普通股333,3332,236,974----2,570,307-2,570,307
2、其他-7,402-----7,402-7,402
利润分配---166,667281,448-748,114-300,000-10,369-310,369
1、提取盈余公积---166,667--166,66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81,448-281,448---
3、股利分配------300,000-300,000--300,000
4、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10,369-10,369
2019年12月31日余额3,333,33310,814,539159,2832,504,4323,710,2017,280,54127,802,3311,150,87128,953,201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61,447,757元。

单位:千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股东权益 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
2018年1月1日余额3,000,0008,584,967-127,8412,055,9243,182,1154,630,44521,325,611953,76322,279,373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295,074281,841246,6381,413,4842,237,03869,9332,306,972
综合收益总额--295,074--2,241,9642,537,03872,4742,609,513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1007,100
1、少数股东投入资本-------9,1009,100
2、购买少数股权--------2,000-2,000
利润分配---281,841246,638-828,480-300,000-9,641-309,641
1、提取盈余公积---281,841--281,84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46,638-246,638---
3、股利分配------300,000-300,000--300,000
4、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9,641-9,641
2018年12月31日余额3,000,0008,584,967167,2342,337,7663,428,7536,043,92923,562,6491,023,69624,586,34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46,638,218元。

单位:千元

项目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股东权益 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
2017年1月1日余额3,000,0008,580,577315,9161,755,4182,973,6073,329,65819,955,177950,19520,905,372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4,390-443,757300,507208,5081,300,7861,370,4333,5681,374,001
综合收益总额---443,757--2,109,8001,666,04340,3881,706,431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390----4,390-25,472-21,082
1、购买少数股权-4,390----4,390-25,472-21,082
利润分配---300,507208,508-809,014-300,000-11,348-311,348
1、提取盈余公积---300,507--300,50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08,508-208,508---
3、股利分配------300,000-300,000--300,000
4、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11,348-11,348
2017年12月31日余额3,000,0008,584,967-127,8412,055,9243,182,1154,630,44521,325,611953,76322,279,373

注:含子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8,507,616元。

2、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合计
2020年1月1日余额3,333,33310,806,209159,2832,504,4323,489,4646,936,76327,229,486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18,262-310,000453,420781,682
综合收益总额--18,262--1,430,0861,448,34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合计
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10,000-310,000-
3、股利分配------666,667-666,667
2020年6月30日余额3,333,33310,806,209177,5462,504,4323,799,4647,390,18328,011,168

单位:千元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合计
2018年12月31日余额3,000,0008,576,637167,2342,337,7663,269,4645,818,14723,169,248
会计政策变更---44,123---488,280-532,403
2019年1月1日余额3,000,0008,576,637123,1112,337,7663,269,4645,329,86722,636,845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333,3332,229,57236,172166,667220,0001,606,8964,592,640
综合收益总额--36,172--2,293,5632,329,735
股东投入资本333,3332,229,572----2,570,307
1、发行A股普通股2,236,9742,570,307
2、其他-7,402-7,402
利润分配---166,667220,000-686,667-3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66,667--166,66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20,000-220,000-
3、股利分配------300,000-300,000
2019年12月31日余额3,333,33310,806,209159,2832,504,4323,489,4646,936,76327,229,486

单位:千元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合计
2018年1月1日余额3,000,0008,576,637-127,8412,055,9243,069,4644,462,31021,036,496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295,074281,841200,0001,355,8362,132,752
综合收益总额--295,074--2,137,6782,432,752
利润分配---281,841200,000-781,841-3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81,841--281,84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00,000-200,000-
3、股利分配------300,000-300,000
2018年12月31日余额3,000,0008,576,637167,2342,337,7663,269,4645,818,14723,169,248

单位:千元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合计
2017年1月1日余额3,000,0008,576,637315,9161,755,4182,869,4643,210,72419,728,160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443,757300,507200,0001,251,5861,308,335
综合收益总额---443,757--2,052,0921,608,335
利润分配---300,507200,000-800,507-3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300,507--300,50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00,000-200,000-
3、股利分配------300,000-300,000
2017年12月31日余额3,000,0008,576,637-127,8412,055,9243,069,4644,462,31021,036,496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7%5.30%9.85%9.76%
每股收益(元)基本每股收益0.450.450.790.78
稀释每股收益0.450.450.790.78
项目2018年2017年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8%9.81%10.15%9.82%
每股收益(元)基本每股收益0.750.730.700.68
稀释每股收益0.750.730.700.68

(二)主要监管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监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拨备覆盖率263.91%224.07%174.33%201.90%
不良贷款率1.47%1.53%1.68%1.43%
成本收入比26.82%31.68%37.73%38.0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93%11.30%10.07%10.42%
一级资本充足率10.96%11.34%10.10%10.45%
资本充足率12.19%14.36%12.96%13.51%
流动性比例67.77%55.65%51.66%57.90%
存贷比72.97%74.06%73.35%70.77%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2.05%2.36%2.98%3.21%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5.26%4.77%3.02%4.59%

四、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资产处置损益-113,8659,9676,988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751,1501,1501,15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09428,06536,61429,834
捐赠及赞助费-8,937-5,674-3,333-2,042
其他投资处置收益---64,460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3,24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4591,0591,932-5,30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72738,46589,57295,086
所得税影响额421-12,512-23,458-23,899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03,0145,9742,80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8,49622,93960,14168,38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一)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分别为3,804.42亿元、3,434.72亿元、3,110.86亿元和2,841.18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增长10.76%,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10.41%,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9.49%。本行资产主要由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投资、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类型的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资产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2,717,8785.9722,649,1996.59
存放同业款项4,574,7671.204,396,9681.28
贵金属1,2210.001,2860.00
拆出资金15,941,9764.1910,793,4503.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462,6160.659,742,5582.84
发放贷款及垫款173,963,43645.73155,326,33145.22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47,315,71412.4437,965,19311.05
债权投资70,937,93418.6565,395,48719.04
其他债权投资19,658,0125.1714,575,0054.2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6,9360.0154,3990.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类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606,5150.16563,0400.16
固定资产2,804,4390.742,965,2930.86
投资性房地产70.0070.00
在建工程105,6970.0380,8120.02
无形资产415,3550.11408,4410.12
递延所得税资产1,947,7740.511,554,6320.45
长期待摊费用38,6510.0150,0270.01
长期应收款16,553,1584.3516,050,2394.67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资产339,6290.09899,1910.26
资产总计380,441,715100.00343,471,558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0,865,5279.9230,552,71710.75
存放同业款项5,970,2991.928,659,9053.05
贵金属2,3680.002,7980.00
拆出资金5,414,6111.744,494,5051.5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2,789,3324.1116,400,5365.77
发放贷款及垫款137,227,99244.11115,963,51040.82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233,0111.36242,2630.09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9,917,16516.0550,634,46017.82
持有至到期投资14,709,5824.7311,394,3694.01
应收款项类投资28,301,7289.1028,454,83110.02
长期股权投资459,1210.15407,1840.14
固定资产3,149,0201.013,211,0941.13
投资性房地产90.00110.00
在建工程24,1100.0117,2280.01
无形资产420,3140.14463,5600.16
递延所得税资产954,2080.31864,0970.30
长期待摊费用76,6150.02102,6040.04
长期应收款14,073,1954.529,449,8823.33
其他资产2,497,5740.802,802,2940.98
资产总计311,085,780100.00284,117,848100.00

1、发放贷款及垫款

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大。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别占同期资产总额的45.73%、45.22%、44.11%和40.82%。

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近年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为1,739.6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00%;截至2019年

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为1,553.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19%;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为1,372.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34%。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保持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本行业务规模扩张、客户数量增长;本行的市场认同程度不断增加;以及本行不断加大对有地方特色产业的贷款投放。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由公司贷款及垫款与个人贷款及垫款组成。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具体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贷款及垫款117,477,23765.08103,996,36564.83
公司贷款1101,653,72456.3188,086,11154.91
票据贴现15,823,5138.7715,910,2549.92
个人贷款及垫款63,043,59334.9256,421,17135.17
贷款及垫款总额180,520,830100.00160,417,536100.00
应计利息322,967310,182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6,880,360-5,401,387
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173,963,436155,326,331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贷款及垫款96,781,64368.4887,834,98973.55
公司贷款189,287,13163.1884,023,75870.36
票据贴现7,494,5125.303,811,2313.19
个人贷款及垫款44,544,87831.5231,582,31826.45
贷款及垫款总额141,326,521100.00119,417,307100.00
应计利息不适用不适用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4,098,530-3,453,797
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137,227,992115,963,510

注:公司贷款含贷款、贸易融资及垫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1,805.21亿元、1,604.18亿元、

1,413.27亿元和1,194.17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分别增长12.53%、13.51%、18.35%。

①公司贷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31%、54.91%、

63.18%和70.36%。本行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公司贷款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金贷款78,004,67476.7463,966,09272.62
固定资产贷款16,406,09416.1417,493,82319.86
银团贷款5,807,5855.715,522,6656.27
其他公司贷款1,435,3711.411,103,5311.25
合计101,653,724100.0088,086,111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金贷款58,756,31065.8153,471,12763.64
固定资产贷款23,720,88826.5724,729,05729.43
银团贷款4,634,7865.194,422,4905.26
其他公司贷款2,175,1472.441,401,0841.67
合计89,287,131100.0084,023,758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分别为1,016.54亿元、880.86亿元、892.87亿元和

840.24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增长15.40%,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下降1.35%,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6.26%。

②票据贴现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票据贴现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7%、9.92%、

5.30%和3.19%。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票据贴现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15,486,51697.8715,761,73499.07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36,9972.13148,5200.93
票据贴现总额15,823,513100.0015,910,254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7,432,34999.172,962,09077.72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62,1630.83849,14122.28
票据贴现总额7,494,512100.003,811,231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票据贴现总额分别为158.24亿元、159.10亿元、74.95亿元和38.11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下降0.55%,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112.29%,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96.64%。2017-2019年度,本行票据贴现规模的增长,主要是本行根据市场行情与客户需求变化进行经营策略调整所致。

③个人贷款及垫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及垫款占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4.92%、35.17%、31.52%和26.45%。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本行个人贷款及垫款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个人经营贷款23,652,37637.5219,488,17434.54
个人住房贷款24,059,70738.1620,119,01635.66
个人消费贷款15,331,51124.3216,813,98129.80
个人贷款及垫款63,043,593100.0056,421,171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个人经营贷款15,728,57835.3114,545,93546.06
个人住房贷款13,854,23031.1011,533,18436.52
个人消费贷款14,962,07033.595,503,20017.42
个人贷款及垫款44,544,878100.0031,582,318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630.44亿元、564.21亿元、445.45

亿元和315.82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增长11.74%,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26.66%,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41.04%。个人贷款及垫款总额于2018年末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本行自2017年下半年起开始开展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网贷业务,2018年业务发展成效显著,导致2018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大幅增长。

(2)按行业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按行业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行业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制造业31,610,57217.5126,115,25416.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258,4468.4513,864,0368.64
批发和零售业14,900,3238.2513,212,9838.2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185,6278.9713,382,2938.34
建筑业12,465,4086.9111,825,9067.37
房地产业6,427,5743.565,512,1173.44
农、林、牧、渔业5,257,8682.914,583,0422.86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2,686,2181.492,204,8351.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853,7141.032,106,9401.3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74,9110.821,002,6450.63
住宿和餐饮业687,0120.38810,5250.5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852,1090.47910,7800.57
金融业641,0500.36751,5000.4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11,8800.28605,9250.38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07,9310.17251,4960.16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04,6130.06140,2000.0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5,5820.0844,1940.03
教育业78,9300.0478,1020.05
转贴现6,027,4693.346,593,5914.11
公司贷款及垫款(含贴现)117,477,23765.08103,996,36564.83
个人贷款及垫款63,043,59334.9256,421,17135.17
合计180,520,830100.00160,417,536100.00
行业类别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制造业26,223,72218.5626,453,23122.1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4,273,37110.1012,058,55510.10
批发和零售业12,448,1298.8110,106,9128.4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798,0057.649,691,9448.12
建筑业10,288,3247.289,385,0547.86
行业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地产业7,013,2874.967,431,0336.22
农、林、牧、渔业5,317,6383.764,500,4943.7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2,191,3681.552,182,6591.8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59,0431.101,182,4150.9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85,9600.63494,9820.41
住宿和餐饮业860,8550.61749,8900.6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805,8920.57271,9700.23
金融业592,8170.42651,6350.5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19,6170.30467,3920.3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52,3170.18225,1590.1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5,7600.15466,4100.3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33,9000.09238,4000.20
教育业81,6000.06206,6000.17
转贴现2,430,0401.721,070,2530.90
公司贷款及垫款(含贴现)96,781,64368.4887,834,98973.55
个人贷款及垫款44,544,87831.5231,582,31826.45
合计141,326,521100.00119,417,307100.00

本行公司贷款(含贴现)涉及行业较广泛,主要集中于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等行业。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五个行业的贷款及垫款总额合计分别为904.20亿元、

784.00亿元、740.32亿元和676.96亿元,分别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50.09%、

48.87%、52.39%和56.69%,主要行业贷款占比基本保持平稳。

(3)按地理地区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对发放贷款及垫款进行地区划分的依据为贷款及垫款主办分支机构的地理位置,由各地分支机构主办发生于其所在地的业务。报告期内,本行按地理地区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地区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苏州市113,188,00062.70105,172,54165.56
地区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江苏省内其他地区67,332,82937.3055,244,99534.44
贷款及垫款总额180,520,830100.00160,417,536100.00
地区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苏州市90,922,06364.3376,283,23763.88
江苏省内其他地区50,404,45935.6743,134,07036.12
贷款及垫款总额141,326,521100.00119,417,307100.00

按区域划分来看,本行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苏州市。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在苏州市的营业网点提供的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1,131.88亿元、1,051.73亿元、909.22亿元和762.83亿元,分别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62.70%、65.56%、64.33%和63.88%。报告期内,本行在苏州市的营业网点提供的贷款及垫款总额不断增长,占比保持稳定。

(4)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抵押贷款72,860,03240.3663,933,50539.85
保证贷款68,382,81737.8860,879,02937.95
信用贷款17,891,5189.9116,182,12710.09
质押贷款21,386,46311.8519,422,87512.11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80,520,830100.00160,417,536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抵押贷款57,313,62940.5550,728,76942.48
保证贷款56,070,24839.6753,177,38844.53
信用贷款21,680,33815.3411,343,3379.50
质押贷款6,262,3064.434,167,8143.49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41,326,521100.00119,417,307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抵押贷款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36%、39.85%、

40.55%和42.48%。报告期内,本行抵押贷款规模不断增长,占比保持稳定。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保证贷款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88%、37.95%、

39.67%和44.53%。报告期,本行保证贷款规模不断增长,占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重有所下降。

(4)借款人集中度

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本行向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以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10%为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向最大一家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2.05%,向前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合计占资本净额14.56%,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十大借款人行业贷款余额占贷款及垫款比例占资本净额比例
客户A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70,4240.372.05
客户B房地产业570,0000.321.75
客户C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00,0000.281.53
客户D房地产业493,7500.271.51
客户E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88,0000.271.50
客户F房地产业430,0000.241.32
客户G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20,0000.231.29
客户H制造业400,0000.221.23
客户I建筑业400,0000.221.23
客户J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80,0000.211.16
合计4,752,1742.6314.56

(5)本行贷款的资产质量

①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现更名为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信贷资产的质量。《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本行不断完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体制,针对不同级别贷款采取不同风险管理措施。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正常类174,197,06896.50153,922,35995.95
关注类3,676,8572.044,054,3642.53
次级类1,163,5170.641,070,5090.67
可疑类501,2170.28368,9040.23
损失类982,1710.541,001,3990.62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80,520,830100.00160,417,536100.00
不良贷款收益权转让事项的影响-7,141
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率2,646,9041.472,447,9531.53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正常类135,346,75995.77114,011,96895.47
关注类3,650,9142.583,858,5303.23
次级类1,023,1920.72671,0060.56
可疑类1,175,2190.83520,9790.44
损失类130,4370.09354,8250.30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41,326,521100.00119,417,307100.00
不良贷款收益权转让事项的影响51,892163,877
不良贷款及不良贷款率2,380,7401.681,710,6871.43

注: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本行在计算2017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及贷款拨备率时,将本行在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中因持有部分劣后级份额导致的继续涉入部分计入统计口径。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上述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中设立的信托计划已完成清算分配,对本行分配所得的尚未结清的信贷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本行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而在计算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及拨备覆盖率时,为与前期口径保持一致,本行将分配所得的尚未结清的信贷资产以贷款债权的本金余额计入统计口径。

本行一直坚持审慎的贷款管理原则,依据近年的市场环境特点,加强贷款贷后管理和日常风险监测力度,根据信贷客户风险状况变化,及时调整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26.47亿元、24.48亿元、23.81亿元和17.11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7%、1.53%、1.68%和1.43%。2018年,本行主动加强了对贷款偏离度的管理,将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全部划分为不良评级的同时对未逾期和逾期90以内的贷款评级也更为审慎,贷款偏离度由2017年末119.50%降至82.90%,由此导致本行于2018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金额

和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2019年以来,本行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导致不良贷款余额减少,因此不良贷款率呈下降趋势。

②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行业类别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不良 贷款率金额占比不良 贷款率
制造业1,150,73253.723.641,193,95356.954.57
批发和零售业463,28321.633.11519,27024.773.93
建筑业206,1189.621.65123,3905.891.04
农、林、牧、渔业115,6875.402.2066,0183.151.4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4,3973.470.4657,1002.720.4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6,4471.231.7925,2051.202.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17,5000.820.6511,6000.550.53
其他88,0564.110.3999,8464.760.32
公司贷款不良余额2,142,220100.001.822,096,382100.001.31
行业类别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不良 贷款率金额占比不良 贷款率
制造业1,156,62156.824.41812,86761.883.07
批发和零售业451,63222.193.63196,01714.921.94
建筑业100,1934.920.97129,2839.841.38
农、林、牧、渔业60,6782.981.1430,2472.300.6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7,1874.280.8187,8156.680.9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9300.641.464,1460.320.8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19,4350.950.894,8960.370.22
其他146,7927.210.5148,4413.690.19
公司贷款不良余额2,035,468100.002.101,313,713100.001.50

注:各行业不良贷款率=该行业不良贷款余额/该行业公司贷款(含贴现)总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制造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11.51亿元、11.94亿元、

11.57亿元和8.13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72%、56.95%、

56.82%和61.88%,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64%、4.57%、4.41%和3.07%。本行制造业公司贷款不良贷款率保持较高水平,主要是因为本行对中小制造业企业公司贷款的发放规模相对较大,随着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制造业困难现象持续,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行业面临一定的影响和冲击。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批发与零售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4.63亿元、5.19亿元、4.52亿元和1.96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63%、24.77%、

22.19%和14.92%,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11%、3.93%、3.63%和1.94%。近年来,本行部分传统零售行业客户受到电子商务及消费升级等因素影响,导致企业资金周转紧张,因而产生不良贷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建筑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2.06亿元、1.23亿元、

1.00亿元和1.29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2%、5.89%、4.92%和9.84%,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5%、1.04%、0.97%和1.38%。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农、林、牧、渔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1.16亿元、

0.66亿元、0.61亿元和0.30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40%、

3.15%、2.98%和2.30%,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20%、1.44%、1.14%和0.67%。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0.74亿元、

0.57亿元、0.87亿元和0.88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7%、

2.72%、4.28%和6.68%,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46%、0.43%、0.81%和0.91%。

本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等其他行业的不良贷款金额较小。

③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不良贷款率金额不良贷款率
公司贷款2,142,2201.822,096,3822.02
个人贷款及垫款504,6840.80344,4310.61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不良贷款率金额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收益权转让事项的影响--7,141100.00
合计2,646,9041.472,447,9531.53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不良贷款率金额不良贷款率
公司贷款2,035,4682.281,313,7131.56
个人贷款及垫款293,3800.66233,0970.74
不良贷款收益权转让事项的影响51,892100.00163,877100.00
合计2,380,7401.681,710,6871.43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别为21.42亿元、20.96亿元、20.35亿元和13.14亿元,公司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2%、2.02%、2.28%和1.56%。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及不良率均有所上升,2019年以来,本行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基本稳定,不良贷款率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票据贴现均属正常类。

个人贷款不良率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分别为0.80%、0.61%、0.66%和0.74%。报告期内,本行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同时提高新增贷款质量,将个人贷款不良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④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不良 贷款率金额占比不良 贷款率
保证贷款1,048,98139.631.531,000,13540.861.64
抵押贷款1,191,43545.011.641,195,06248.821.87
质押贷款2,9000.110.019000.040.00
信用贷款403,58815.252.26244,71610.001.51
不良贷款收益权转让事项的影响---7,1410.29-
不良贷款总额2,646,904100.001.472,447,953100.001.53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不良 贷款率金额占比不良 贷款率
保证贷款1,191,63350.052.131,054,41361.641.98
抵押贷款1,027,92943.181.79409,89523.960.81
质押贷款6560.030.0125,0081.460.60
信用贷款108,6304.560.5057,4943.360.51
不良贷款收益权转让事项的影响51,8922.18-163,8779.58-
不良贷款总额2,380,740100.001.681,710,687100.001.43

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是本行最主要的贷款类型。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保证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53%、1.64%、2.13%和1.98%;抵押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64%、1.87%、1.79%和0.81%;质押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01%、0.00%、

0.01%和0.60%;信用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26%、1.51%、0.50%和0.51%。

(6)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本行以摊余成本计量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上年/期末余额5,401,3874,098,5303,453,7972,884,289
新金融工具准则转换期初调整--14,303--
年/期初余额5,401,3874,084,2273,453,7972,884,289
加:本年/期计提1,587,6352,142,2901,522,7541,314,908
减:本年/期转销--200,84635,130
减:本年/期核销162,156881,760728,121692,141
减: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的转回32,17752,84925,50233,888
加:本年/期核销收回85,671109,47976,44815,759
年/期末余额6,880,3605,401,3874,098,5303,453,797

注:上述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不包含应计利息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年初余额76,52070,758
加:本年计提28,5505,76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年末余额105,07076,520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计提的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分别为16.16亿元、21.48亿元、15.23亿元和13.15亿元。报告期内,本行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本行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以及因近年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导致的区域性和行业性风险增加。

(8)贷款逾期情况

本行的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包括利息逾期但本金未逾期的贷款;对于分期偿还的贷款,如果一期逾期,逾期和未逾期部分全部作为逾期贷款。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的逾期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未逾期贷款177,329,91898.23157,755,09898.34
逾期贷款
-逾期3个月内(含)778,4530.43799,5770.50
-逾期3个月至1年(含)1,205,3280.67938,7890.59
-逾期1年至3年(含)1,163,9000.64856,6030.53
-逾期3年及以上43,2310.0267,4690.04
小计3,190,9121.772,662,4381.66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80,520,830100.00160,417,536100.00
其中:逾期3个月及以上2,412,4591.341,862,8611.16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未逾期贷款138,864,82398.26117,020,88697.99
逾期贷款
-逾期3个月内(含)539,8540.38515,9990.43
-逾期3个月至1年(含)994,2500.701,053,7730.88
-逾期1年至3年(含)770,1550.54736,9500.62
-逾期3年及以上157,4400.1189,7000.08
小计2,461,6981.742,396,4222.01
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41,326,521100.00119,417,308100.00
其中:逾期3个月及以上1,921,8441.361,880,4231.57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逾期贷款余额占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77%、

1.66%、1.74%和2.01%,其中逾期3个月及以上的比重分别为1.34%、1.16%、

1.36%和1.57%。

2、金融投资

2017年至2018年,在原金融工具准则核算下,本行将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4)应收款项类投资。

自2019年1月1日起,本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基于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根据财会[2018]36号的规定,本行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将“金融投资”项下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债权投资”项目列示,将“金融投资”项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债权投资”项目列示,将“金融投资”项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示。

因此,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的金融投资包括:(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债权投资;(3)其他债权投资;(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扣除减值准备后,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金融投资分别占本行资产总额的36.27%、

34.35%、31.24%和31.94%。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金融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47,315,71434.2937,965,19332.18
债权投资70,937,93451.4265,395,48755.42
其他债权投资19,658,01214.2514,575,00512.3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6,9360.0454,3990.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类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37,968,596100.00117,990,084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233,0114.36242,2630.2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9,917,16551.3850,634,46055.81
持有至到期投资14,709,58215.1411,394,36912.56
应收款项类投资28,301,72829.1328,454,83131.36
合计97,161,486100.0090,725,923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金融投资规模分别为1,379.69亿元、1,179.90亿元、971.61亿元和907.26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增长16.93%,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21.44%,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7.09%。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473.16亿元和379.65亿元,占本行金融投资的比例分别为34.29%和32.18%。

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债券
其中:政府10,3410.0210,4250.03
政策性银行--30,7920.0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4,413,1799.334,012,62710.57
企业3,192,4276.753,357,4968.84
小计7,615,94716.107,411,34019.52
理财产品8,052,68217.026,502,04417.13
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13,881,29329.3410,560,26727.82
资产支持证券2,237,9704.731,876,0214.94
权益投资161,6890.34161,0700.42
基金投资15,136,04531.9911,039,65129.08
衍生金融资产230,0880.49414,7981.09
合计47,315,714100.0037,965,193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长24.63%,其中,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基金投资的增长速度相对较快。报告期内,本行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本行各类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主动调整对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基金投资等资产的配置。

(2)债权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债权投资余额为709.38亿元,占本行金融投资的51.42%。

本行债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债券
其中:政府28,499,81340.1823,694,29036.23
政策性银行11,060,51815.5911,664,11817.8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450,0200.63450,0000.69
企业1,740,0992.451,476,9762.26
小计41,750,45058.8537,285,38457.02
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28,531,84040.2227,636,69342.26
收益凭证1,304,3421.84805,9221.23
资产支持证券17,4780.0227,1960.04
小计29,853,65942.0828,469,81143.53
应计利息964,4431.361,016,4411.55
减值准备-1,630,618-2.30-1,376,150-2.10
合计70,937,934100.0065,395,487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债权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增长8.48%,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3)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余额为196.58亿元,占本行金融投资规模的14.25%。

本行其他债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债券
其中:政府423,8272.16181,9911.25
政策性银行6,160,44931.343,849,13526.4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9,951,81650.627,356,00350.47
企业1,943,0449.882,540,86117.43
资产支持证券933,3984.75445,2953.06
小计19,412,53498.7514,373,28598.62
应计利息245,4781.25201,7211.38
合计19,658,012100.0014,575,005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增长34.87%,主要是本行基于对货币环境和债券市场的趋势判断,结合流动性管理需要,主动调节对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规模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为0.57亿元。

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被投资单位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56,936100.0054,399100.00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别为42.33亿元和2.42亿元,分别占本行金融投资规模的4.36%和0.27%。

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
政府债券80,4171.90--
政策性金融债券30,9640.73--
金融债券1,892,08344.70223,54892.27
企业债券2,000,55747.26--
小计4,004,02194.59223,54892.27
衍生金融资产228,9905.4118,7167.73
合计4,233,011100.00242,263100.00

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8年12月31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长1,647.28%。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本行开展的债券自营交易均为短期持有债券,以赚取差价为目的,银行间资金面的宽松程度和债券市场价格波动对持仓量影响较大,同时本行也结合自身流动性等因素的考量实时调整债券持有头寸。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分别为499.17亿元和506.34亿元,占本行金融投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51.38%和

55.81%。

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按公允价值计量
政府债券3,607,2787.225,941,64011.73
政策性金融债券7,941,04115.906,748,91613.33
金融债券2,654,5945.328,123,10216.04
企业债券3,966,8317.945,526,38110.91
理财产品15,788,18931.6211,390,63922.50
资管计划及其他7,035,04714.095,759,21411.37
信托计划--102,0000.20
小计40,992,98082.0943,591,89186.09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按公允价值计量
基金8,756,11017.536,782,04713.39
股权63,8110.1360,3090.12
其他30,0120.0698,0000.19
小计8,849,93317.726,940,35613.71
按成本计量
权益性投资92,6540.19102,2140.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额49,935,567100.0050,634,460100.00
减值准备-18,4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49,917,165-50,634,46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较上年末下降1.42%,规模基本稳定。

(7)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规模分别为147.10亿元和113.94亿元,占本行金融投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5.14%和

12.56%。

本行投资中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政府债券5,842,84539.727,785,28468.33
政策性金融债券8,718,66359.273,517,00330.87
企业债券137,9990.9477,9970.68
资产支持证券10,0740.0714,0850.12
合计14,709,582100.0011,394,369100.00
公允价值15,026,06311,176,78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规模较2017年12月31日增长29.10%。

(8)应收款项类投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应收款项类投资规模分别为283.02亿元和284.55亿元,占本行金融投资规模的比例分别为29.13%和

31.36%。

本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27,207,51894.0928,442,75899.03
计划
收益凭证1,710,4125.91280,0000.97
小计28,917,931100.0028,722,758100.00
减值准备-616,203-267,927
应收款项类投资净值28,301,72828,454,831
公允价值28,301,72828,454,831

本行应收款项类投资规模于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下降0.54%,规模基本稳定。

3、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类型的资产等。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包括库存现金、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本行被要求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最低现金存款额,最低额依据本行吸收存款额及存款准备金率确定。超额存款准备金指存放中国人民银行的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用于银行间往来资金清算的款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余额分别为227.18亿元、226.49亿元、308.66亿元和305.53亿元。本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报告期内的波动主要系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与本行存款规模波动所致。

(2)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主要包括人民币计价和外币计价的金融机构间存款。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余额分别为45.75亿元、43.97亿元、59.70亿元和86.60亿元。2020年6月30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余额较上年末增长4.04%;2019年12月31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余额较上年末减少26.35%;2018年12月31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余额较上年末减少31.06%。2018和2019年度,本行存放同业款项规模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本行结合银行间资金市场流动性情况、市场收益率情况、行内规模管理等因素进行金融市场业务策略调整,主动缩减了线下存放同业业务规模。

(3)拆出资金

拆出资金主要为本行在货币市场进行的与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拆放款项。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159.42亿元、107.93亿元、54.15亿元和44.95亿元。报告期内,本行拆出资金规模不断上升,主要是因为本行根据银行间市场资金流动性,人行各项季末年末考核指标以及本行的规模和风险资本占用情况进行相应的业务调整,不断增加商业银行间线上拆借资产配置。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是指本行按合同或协议规定,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产(包括债券和票据),到合同规定日期,再以规定价格返售给对方的合约。本行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为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的买入返售债券和买入返售票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买入返售协议下的款项余额分别为24.63亿元、97.43亿元、

127.89亿元和164.01亿元。2020年6月30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上年末下降74.72%;2019年12月31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上年末下降

23.82%,2018年12月31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上年末下降22.02%。报告期内,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的变化主要是本行结合MPA要求,根据市场收益率、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以及资金充裕情况,主动调节票据和债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配置所致。

(5)其他类型的资产

本行其他类型的资产还包括贵金属、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应收款和其他资产。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上述类型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28.12亿元、225.73亿元、216.57亿元和173.21亿元,规模随着业务的不断开展整体呈增长趋势。

(二)主要负债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负债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10,141,5942.892,462,4020.7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769,5401.369,056,1802.88
拆入资金18,374,3195.2416,413,0965.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负债201,6850.06372,0790.1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11,768,9723.3623,229,1787.39
吸收存款252,989,04072.21222,114,14470.62
应付职工薪酬606,3520.17765,2590.24
应交税费700,2200.20683,1880.22
应付债券48,784,08013.9237,294,74511.86
递延收益12,0760.0012,6510.00
预计负债448,5230.13434,0020.14
其他负债1,561,2550.451,681,4320.53
负债总计350,357,656100.00314,518,357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3,102,2741.083,783,2501.4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4,687,1015.1326,934,49110.29
拆入资金16,917,3785.9013,089,9675.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3,9180.07236,0320.09
交易性金融负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12,308,4474.3017,864,1106.82
吸收存款192,675,17567.25168,736,61064.44
应付职工薪酬641,3830.22525,4240.20
应交税费394,3160.14521,1750.20
应付债券38,520,60913.4524,530,7559.37
递延收益13,8010.0014,9520.01
预计负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负债7,035,0322.465,601,7092.14
负债总计286,499,435100.00261,838,475100.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分别为3,503.58亿元、3,145.18亿元、2,864.99亿元和2,618.38亿元,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增长11.39%,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9.78%,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9.42%。本行吸收存款占负债的比重最大,吸收存款是本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其较快增长的态势为本行整体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1、吸收存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产品和客户类型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存款
活期71,145,73228.7663,195,78629.18
定期67,704,00727.3756,345,38826.01
小计138,849,73956.13119,541,17455.19
个人存款
活期25,068,86810.1321,786,88310.06
定期70,966,52528.6965,155,30630.08
小计96,035,39338.8286,942,18940.14
保证金存款12,328,5864.989,877,5074.56
其他存款176,6880.07233,6170.11
吸收存款(不含应计利息)247,390,406100.00216,594,487100.00
应计利息5,598,6345,519,658
合计252,989,040222,114,144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存款
活期55,960,90329.0454,218,91032.13
定期55,253,63628.6845,921,14627.21
小计111,214,53957.72100,140,05659.35
个人存款
活期19,570,90610.1615,048,2058.92
定期52,970,72127.4945,010,81826.68
小计72,541,62737.6560,059,02335.59
保证金存款8,797,8524.578,287,4954.91
其他存款121,1570.06250,0360.15
吸收存款(不含应计利息)192,675,175100.00168,736,610100.00
应计利息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92,675,175168,736,610

公司存款是本行吸收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保持稳定的比例。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存款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56.13%、55.19%、57.72%和59.35%。报告期内,本行公司存款金额稳步增长,占比较为稳定。

个人存款是本行吸收存款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存款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38.82%、40.14%、37.65%和35.59%。报告期内,本行个人存款金额稳步增长,占比较为稳定。

保证金存款主要为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其他。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保证金存款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4.98%、4.56%、4.57%和4.91%。

2、同业往来(负债项)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同业往来(负债项)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769,54013.669,056,18018.60
拆入资金18,374,31952.6316,413,09633.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11,768,97233.7123,229,17847.70
合计34,912,831100.0048,698,4541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4,687,10133.4526,934,49146.53
拆入资金16,917,37838.5213,089,96722.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12,308,44728.0317,864,11030.86
合计43,912,926100.0057,888,568100.00

本行持有的同业往来负债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的此类负债为349.13亿元、486.98亿元、

439.13亿元和578.89亿元,分别占本行同期负债总额的9.96%、15.48%、15.32%和22.11%。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分别为47.70亿元、90.56亿元、146.87亿元和269.34亿元,占本行同业往来(负债项)比例分别为13.66%、

18.60%、33.45%和46.53%。报告期内,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不断下降,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下降47.33%,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

末下降38.34%,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下降45.47%,主要是因为本行进行金融市场策略调整,减少线下同业存放业务,增加同业存单发行规模。

拆入资金主要包括货币市场拆入款项。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

183.74亿元、164.13亿元、169.17亿元和130.90亿元,占本行同业往来(负债项)比例分别为52.63%、33.70%、22.61%和22.70%。报告期内,本行拆入资金余额有所波动,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增长11.95%,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降低2.98%,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29.2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是指本行按回购协议卖出债券、票据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分别为117.69亿元、232.29亿元、123.08亿元和178.64亿元,占本行同业往来(负债项)比例分别为33.71%、47.70%、

28.03%和30.86%。报告期内,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有所波动,2020年6月30日较上年末下降49.34%,2019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增长88.73%,2018年12月31日较上年末下降31.10%,主要是因为本行根据市场情况及资产负债管理需要,适时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规模进行主动调整。

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规模存在一定波动,本行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调整配置同业往来的资产项和负债项,可以一定程度上达到扩充短期运用资金来源、提高资产收益率以及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的目的。

3、应付债券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应付债券余额为487.84亿元,主要包括未到期同业存单、本行于2020年发行的创新创业金融债券,以及苏州金融租赁于2020年发行的金融债券。

4、其他负债的部分

其他负债的部分主要是由向中央银行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递延收益、预计负债及其他负债组成。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经营业绩概要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营业收入5,419,5399,424,2437,737,1986,898,642
利息净收入3,585,6116,064,1406,591,4745,938,108
利息收入7,725,57214,287,62014,841,74513,509,380
利息支出-4,139,961-8,223,480-8,250,271-7,571,27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52,7111,073,202914,945883,41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91,3901,164,456995,618937,20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8,678-91,254-80,674-53,793
其他收益5,66929,21537,76430,984
投资收益1,122,9171,947,057134,096161,60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96200,966247,788-284,387
资产处置收益-113,8659,9676,988
汇兑损益-13,99724,487-286,867129,172
其他业务收入65,13171,31188,03032,757
二、营业支出-3,492,650-6,134,387-5,065,450-4,172,145
税金及附加-43,198-105,623-95,638-67,646
业务及管理费-1,406,656-2,932,010-2,867,205-2,605,289
资产减值损失-10-2,050,361-1,480,088
信用减值损失-1,995,799-3,043,20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46,997-53,558-52,246-19,122
三、营业利润1,926,8883,289,8562,671,7482,726,497
营业外收入2,67910,89650,19912,250
营业外支出-17,075-15,511-8,358-19,596
四、利润总额1,912,4933,285,2412,713,5902,719,151
所得税费用-329,688-674,691-399,151-568,963
五、净利润1,582,8052,610,5512,314,4382,150,18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8,4892,473,0062,241,9642,109,800
少数股东损益84,316137,54472,47440,388

本行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5.83亿元、

26.11亿元、23.14亿元和21.50亿元,2020年1-6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81%,2019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2.79%,2018年净利润同比增长7.64%。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以小为美、以民唯美”的战略思想,围绕“稳增长、控风险、严管理”经营主基调,各项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净利润保持增长态势,

(二)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利润的主要来源。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为35.86亿元、60.64亿元、65.91亿元和59.38亿元。本行2020年1-6月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62%,2019年利息净收入较上年下降8.00%,2018年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增长11.00%。

报告期内,本行资产与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以及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负债的平均成本率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生息资产平均余额1利息收入平均收益率2平均余额1利息收入平均收益率2
发放贷款及垫款171,273,8664,601,8335.37153,721,3458,663,8025.64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1,907,766155,5371.4224,590,180362,6761.47
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资产24,461,505370,6173.0320,133,378684,3893.40
金融投资92,731,1852,021,5594.3676,878,0253,532,8694.60
应收融资租赁款16,874,100576,0266.8315,476,3411,043,8846.75
总生息资产327,248,4227,725,5724.72290,799,26814,287,6204.91
项目2018年2017年
生息资产平均余额1利息收入平均收益率2平均余额1利息收入平均收益率2
发放贷款及垫款134,002,3937,320,9065.46116,014,6086,279,1585.4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7,843,997408,2641.4728,671,738421,4131.47
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资产22,635,715898,4303.9727,941,6091,003,2453.59
金融投资114,825,0135,388,2724.69114,373,7885,333,1644.66
应收融资租赁款13,110,046825,8736.308,037,579472,4005.88
总生息资产312,417,16414,841,7454.75295,039,32213,509,3804.58

注1:合并口径日平均余额,未经审计。

注2:按利息收入除以平均余额计算。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计息负债平均余额1利息支出平均成本率2平均余额1利息支出平均成本率2
吸收存款235,162,6612,718,9412.31212,954,8124,964,9162.33
向央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1,174,810720,2782.3550,678,9621,540,8513.04
应付债券50,473,897693,9592.7549,598,6581,693,2673.41
长期应付款299,5876,7834.53518,55524,4464.71
总计息负债347,110,9554,139,9612.39313,750,9878,223,4802.62
利息净收入3,585,6116,064,140
净利差32.332.29
净利息收益率42.192.09
项目2018年2017年
计息负债平均余额1利息支出平均成本率2平均余额1利息支出平均成本率2
吸收存款186,560,6264,191,8322.25166,476,0933,534,8952.12
向央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4,726,9972,444,7043.7870,024,1392,512,5473.59
应付债券33,990,9771,600,5894.7135,849,4101,523,8314.25
长期应付款284,62413,1464.62---
总计息负债285,563,2248,250,2712.89272,349,6427,571,2722.78
利息净收入6,591,4745,938,108
净利差31.861.80
净利息收益率42.112.01

注1:合并口径日平均余额,未经审计。注2:按利息支出除以平均余额计算。注3: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注4:按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计算。

本行利息净收入受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规模和净利息收益率的影响。本行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规模和利率变动而引起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与2019年1-6月比较
增加/(减少)原因净增加/减少3
规模1利率2
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559,584-277,812281,772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3,579-4,788-28,367
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资产2,255-70,295-68,040
金融投资516,644-121,066395,578
应收融资租赁款50,3699,49859,867
利息收入变动1,105,274-464,464640,810
计息负债
吸收存款279,85170,103349,954
向央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22,529-236,334-113,805
应付债券51,248-226,781-175,533
长期应付款-7,378-637-8,015
利息支出变动446,250-393,64952,601
利息净收入变动659,024-70,815588,209
项目2019年与2018年比较2018年与2017年比较
增加/(减少)原因净增加/减少3增加/(减少)原因净增加/减少3
规模1利率2规模1利率2
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1,077,299265,597.371,342,896973,56868,179.711,041,748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7,7092,121.25-45,588-12,166-982.98-13,149
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资产-99,320-114,721.20-214,041-190,50885,693.41-104,815
金融投资-1,780,698-74,704.81-1,855,40321,04034,067.7255,108
应收融资租赁款149,06668,945.23218,011298,12955,344.25353,473
利息收入变动-701,363147,237.84-554,1251,090,063242,302.101,332,365
计息负债
吸收存款593,051180,032.85773,084426,468230,469.07656,937
向央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30,587-373,266.24-903,853-190,068122,224.57-67,843
应付债券734,945-642,266.5392,678-78,995155,753.3876,758
长期应付款10,805495.3711,300---
利息支出变动808,214-835,005-26,791157,405508,447665,852
利息净收入变动-1,509,576982,243-527,334932,658-266,145666,513

注1:指当期平均余额扣除前期平均余额乘以前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注2:指当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扣除前期平均收益率(平均成本率)乘以当期平均余额。注3:指当期利息收入或支出扣除前期利息收入或支出。

1、利息收入

本行2020年1-6月利息收入为77.26亿元,上年同期增长9.04%。本行2019年利息收入为142.88亿元,较上年下降3.73%,本行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准则要求,本行对部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类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类资产在报告期内因持有所产生的利息收入需列报计入投资收益,如按照与上年可比口径计算,利息净收入为77.55亿元,比上年增加11.63亿元,增幅为6.89%。本行2018年利息收入为148.42亿元,

较上年增长9.86%;2017年利息收入为135.09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主要是因为本行信贷规模、投资规模及应收融资租赁款持续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结构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4,601,83359.578,663,80260.64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55,5372.01362,6762.54
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资产370,6174.80684,3894.79
金融投资2,021,55926.173,532,86924.73
应收融资租赁款576,0267.461,043,8847.31
合计7,725,572100.0014,287,620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7,320,90649.336,279,15846.48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08,2642.75421,4133.12
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资产898,4306.061,003,2457.43
金融投资5,388,27236.305,333,16439.48
应收融资租赁款825,8735.56472,4003.50
合计14,841,745100.0013,509,380100.00

(1)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分别为46.02亿元、

86.64亿元、73.21亿元和62.79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收入的59.57%、60.64%、

49.33%和46.48%。

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6.52%,2019年较上年增长18.34%,2018年较上年增长16.59%。本行2020年1-6月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发放贷款及垫款规模扩大所致;2019年度和2018年度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发放贷款及垫款规模扩大和发放贷款及垫款平均收益率上升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息收入。法定存款准备金即按规定本行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存放的最低现金存款,按客户总存款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超额存款准备金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作为结算之用。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分别1.56亿元、3.63亿元、4.08亿元和4.21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收入的2.01%、2.54%、2.75%和3.12%。

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下降15.42%,2019年较上年下降11.17%,2018年较上年下降3.12%,于报告期内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余额下降所致。

(3)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资产利息收入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资产利息收入分别为3.71亿元、6.84亿元、8.89亿元和10.03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收入的4.80%、4.79%、6.06%和7.43%。

本行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资产利息收入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下降15.51%,2019年较上年下降23.82%,2018年较上年下降18.44%,于报告期内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该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和收益率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所致。

(4)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金融投资利息收入分别为

20.22亿元、35.33亿元、53.88亿元和53.33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收入的26.17%、

24.73%、36.30%和39.48%。

本行金融投资利息收入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24.33%,主要是金融资产平均余额与市场利率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导致的;2019年较上年同期减少

18.55亿元,同比下降34.43%,主要由于本行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准则要求,本行对部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类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类资产在报告期内因持有所产生的利息收入需列报计入投资收益。如按照与上年可比口径计算,金融投资利息收入52.24亿元,比上年减少1.64亿元,主要是市场利率下行所致;2018年较上年增长0.55亿元,涨幅为1.03%。

(5)应收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应收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分别为5.76亿元、10.44亿元、8.26亿元和4.72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收入的7.46%、

7.31%、5.56%和3.50%。报告期内,得益于本行控股子公司苏州金融租赁的业务增长,本行应收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呈增长趋势,但占比仍相对较小。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支出结构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吸收存款2,718,94165.684,964,91660.37
向央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20,27817.401,540,85118.74
应付债券693,95916.761,693,26720.59
长期应付款6,7830.1624,4460.30
合计4,139,961100.008,223,480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吸收存款4,191,83250.813,534,89546.69
向央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444,70429.632,512,54733.19
应付债券1,600,58919.401,523,83120.13
长期应付款13,1460.16--
合计8,250,271100.007,571,272100.00

2020年1-6月,本行利息支出为41.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2019年,本行利息支出为82.23亿元,较上年减少0.32%;2018年本行利息支出为82.50亿元,较上年增长8.97%;2017年本行利息支出为75.71亿元。

(1)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最大组成部分。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27.19亿元、49.65亿元、

41.92亿元和35.35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支出的65.68%、60.37%、50.81%和46.69%。

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14.77%,2019年较上

年增长18.44%,2018年较上年增长18.58%。报告期内,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平稳增长,主要是吸收存款平均余额增加和平均成本率上升所致。

(2)向央行借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放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向央行借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放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分别为7.20亿元、15.41亿元、24.45亿元和25.13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支出的17.40%、18.74%、29.63%和33.19%。

本行向央行借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放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下降13.64%,2019年较上年下降36.97%,2018年较上年下降2.70%。报告期内,本行向央行借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放款项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不断下降,主要是该类负债平均余额规模下降,以及成本率同比下降等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

(3)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分别为

6.94亿元、16.93亿元、16.01亿元和15.24亿元,分别占总利息支出的16.76%、

20.59%、19.40%和20.13%。

本行于2014年9月发行了总额分别为10亿元的两个品种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债券期限分别为3年和5年,票面利率分别为5.2%和5.43%。其中3年期的10亿元金融债券已于2017年10月9日到期,本公司已按期偿付全部该债券。

本行于2015年5月发行了总额为45亿元的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5.58%,在2020年5月15日即第五年,本行有权行使赎回权,本行已赎回该债券。

本行于2020年3月发行了总额为15亿元的创新创业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92%。

本行的控股子公司苏州金融租赁于2020年5月发行了总额为15亿元的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99%。

(4)长期应付款利息支出

本行2020年1-6月、2019年和2018年长期应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678万元、

2,445万元和1,315万元,主要为本行控股子公司苏州金融租赁融入资金的利息支出。

3、利息净收入

本行2020年1-6月利息净收入为35.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2%;2019年利息净收入为60.64亿元,较上年减少8.00%;2018年利息净收入为65.91亿元,较上年增长11.00%;2017年利息净收入为59.38亿元。

4、净利差与净利息收益率

本行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净利差分别为2.33%、2.29%、

1.86%和1.80%,本行2019年、2018年和2017年净利息收益率为2.19%、2.09%、

2.11%和2.01%。

2020年1-6月对比2019年,本行净利息收益率由2.09%上升至2.19%,上升了0.1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行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由2.62%下降至

2.39%,虽然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也有所下降,但其下降幅度小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的下降幅度。

2019年对比2018年,本行净利息收益率由2.11%小幅下降至2.09%,下降了0.02个百分点,本行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准则要求,本行对部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类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类资产在报告期内因持有所产生的利息收入需列报计入投资收益。如按照与上年可比口径计算,本行净利息收益率为2.22%,较上年上升0.11个百分点,其原因一是报告期内本行贷款规模增速较快,且贷款收息率较上年有所提升,拉动生息资产收益率的提升;二是本行通过优化主动负债结构以降低主动负债成本,同业存单全年加权发行利率较上年明显下降。

2018年对比2017年,本行净利息收益率由2.01%小幅上升至2.11%,上升了0.1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行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由4.58%上升至4.75%,虽然总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也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小于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

(三)非利息净收入

本行非利息净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其他收益、投资净收益、汇兑损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业务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银行卡业务201,638435,117376,031238,505
结算类业务82,561168,752111,76085,326
代理类业务346,304466,245260,247253,288
投融资业务52,97014,14130,87351,737
托管类业务4,58720,54366,544165,701
咨询服务费-8,508106,578109,720
其他3,33051,14943,58632,92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合计691,3901,164,456995,618937,20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银行卡业务11,20630,44826,50822,512
结算类业务9,19620,7666,1375,077
代理类业务7,74124,91324,69120,301
其他10,53615,12623,3385,90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合计38,67891,25480,67453,79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52,7111,073,202914,945883,411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6.53亿元、10.73亿元、9.15亿元和8.8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2.04%、

11.39%、11.83%和12.81%。

2、其他收益

本行的其他收益主要包括搬迁补偿等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其他收益为567万元、2,922万元、3,776万元和3,098万元。

3、投资收益

2020年1-6月,本行投资收益为11.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6%;2019年本行投资收益为19.47亿元,较上年增长1,351.99%,主要是因为本行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准则要求,本行对部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类投资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类资产在报告期内因持有所产生的利息收入需列报计入投资收益;2018年本行投资收益为1.34亿元,较上年下降17.02%;2017年,本行投资收益为1.62亿元。

4、汇兑损益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汇兑损益分别为-1,400万元、2,449万元、-2.87亿元和1.29亿元。本行汇兑损益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下降173.28%,2019年由负转正;2018年较上年下降322.08%。报告期内,本行汇兑损益的波动主要是外币业务受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0年1-6月,本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50万元;2019年,本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01亿元;2018年,本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48亿元;2017年,本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84亿元。其中,2018年本行公允价值变动由损失转为收益的主要原因为美元汇率上涨,导致与汇率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公允价值上涨。

6、其他业务收入

本行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租金收入及管理费收入。本行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6,513万元、7,131万元、8,803万元和3,276万元。本行其他业务收入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42.47%,2019年较上年下降18.99%;2018年较上年增长168.74%,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原因是2018年本行销售贵金属业务规模扩大,且2018年苏州金融租赁新增了机器设备经营租赁业务,导致本行其他业务收入同比上升。

7、资产处置收益

本行的资产处置收益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0.1万元、1,387万元、997万元和699万元,金额和占比相对较低。

(四)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行业务及管理费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员工费用928,62666.021,739,77759.34
折旧及摊销160,78111.43399,36113.62
业务费用317,24922.55792,87127.04
合计1,406,656100.002,932,010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员工费用1,562,05954.481,406,18453.97
折旧及摊销439,76815.34449,78417.26
业务费用865,37830.18749,32128.76
合计2,867,205100.002,605,289100.00

本行业务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员工费用、折旧及摊销和业务费用。本行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4.07亿元、29.32亿元、28.67亿元和26.05亿元,整体呈现出上涨的趋势,主要是因为本行员工人数和经营机构网点数量上升,以及软件开发支出增加。

(五)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本行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城建税14,02039,26233,15529,510
教育费附加10,16128,16724,15521,182
其他19,01738,19538,32716,954
合计43,198105,62395,63867,646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税金及附加支出分别为

0.43亿元、1.06亿元、0.96亿元和0.68亿元,整体呈现出上涨的趋势,其中,2018年较上年增幅较大,达41.38%,主要是因为2018年缴纳增值税增加,导致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增幅明显。

(六)信用减值损失

发放贷款及垫款信用减值损失是本行信用减值损失最大组成部分。2019年,本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
发放贷款及垫款1,616,1852,148,052
其他债权投资10,5171,220
拆出资金51,712149,934
债权投资254,468519,12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6537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4,283-48,587
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63,472105,505
表外信贷承诺14,521149,061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44718,143
合计1,995,7993,043,206

2020年1-6月,本行信用减值损失为19.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94%,主要是本行基于审慎原则,结合资产质量状况,相应增加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所致。2019年,本行信用减值损失为30.43亿元。

(七)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贷款减值损失不适用不适用1,522,7541,314,90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不适用22,853-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转回)不适用不适用348,276-129
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不适用不适用135,673156,36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不适用不适用20,8058,943
合计-102,050,3611,480,088

2019年,本行资产减值损失为1万元。

2018年和2017年,本行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0.50亿元和14.80亿元。贷款减值损失是本行2018年和2017年资产减值损失的最大组成部分。2018年和2017年,本行提取的贷款减值损失分别为15.23亿元和13.15亿元。2018年较2017年增长15.81%。2018年资产减值损失增长的原因是基于审慎原则,结合资产质量状况,相应增加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八)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本行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营业外收入
其他2,67910,89650,19912,250
营业外支出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捐赠及赞助费8,9375,6743,3332,042
其他8,1399,8375,02517,554
小计17,07515,5118,35819,596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68万元、1,090万元、5,020万元和1,225万元。2018年,本行营业外收入较大的原因为本行与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的票据诉讼中依法冻结的金融债券对外处置,扣除相关支出后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当年营业外收入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708万元、1,551万元、836万元和1,960万元。报告期内金额较小,波动主要由实际发生所致。

(九)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行的所得税费用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当期所得税727,6711,105,220583,628774,969
递延所得税-397,983-430,530-184,476-206,006
合计329,688674,691399,151568,963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所得税费用分别为3.30亿元、6.75亿元、3.99亿元和5.69亿元。2019年,本行所得税费用增幅较大的原因为2019年本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的同时免税所得较上年减少所致。

(十)非经常性损益

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等。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0.08亿元、0.23亿元、0.60亿元和0.68亿元。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资产处置损益-113,8659,9676,988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751,1501,1501,15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09428,06536,61429,834
捐赠及赞助费-8,937-5,674-3,333-2,042
其他投资处置收益---64,460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3,24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4591,0591,932-5,30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8,72738,46589,57295,086
所得税影响额421-12,512-23,458-23,899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03,0145,9742,80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8,49622,93960,14168,387

(十一)净利润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净利润分别为15.83亿元、

26.11亿元、23.14亿元和21.50亿元。2017年至2019年,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19%。

(十二)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反映了本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分别为0.18亿元、0.36亿元、2.95亿元和-4.44亿元,2018年本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高主要是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高的影响。报告期内其他综合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3,74013,45311,978-6,026
以公允价值计量当期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6,68014,184不适用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当期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29,3005,236不适用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不适用283,096-437,731
不能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9033,299不适用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26236,172295,074-443,757

三、现金使用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647,19450,242,62947,444,95243,956,9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687,269-64,143,364-55,992,877-37,008,423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59,926-13,900,735-8,547,9256,948,5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0,539,244189,084,520318,464,763374,063,1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8,644,408-184,872,159-319,638,962-365,856,704
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05,1644,212,362-1,174,1998,206,4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3,568,746184,145,22063,089,10053,5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243,612-184,970,756-50,999,811-68,264,711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25,134-825,53612,089,289-14,704,71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61126,33254,142-53,613
本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1,806,493-10,487,5772,421,306396,58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753,19129,240,76826,819,46226,422,875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946,69818,753,19129,240,76826,819,462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构成包括吸收存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及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及拆入资金净增加额等。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96.47亿元、502.43亿元、474.45亿元和439.57亿元。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41.72%,主要是吸收存款净增加额增加、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增加等原因所致;2019年较上年增长5.90%;2018年较上年增长7.94%。

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构成包括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减少额及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等。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36.87亿元、641.43亿元、559.93亿元和370.08亿元。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2.44%;2019年较

上年增长14.56%;2018年较上年增长51.3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行在加快推动线下异地分行业务的同时,积极尝试布局线上渠道,贷款规模进一步上升,同时,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同比减少。

本行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60亿元、-139.01亿元、-85.48亿元和69.49亿元。其中2019年现金净流量为负主要系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较多所致;2018年为负主要系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业务规模的增长幅度高于同期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款项规模增长幅度所致。本行作为经营存贷款、同业拆借、投融资等业务的商业银行,其现金流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周期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为业务经营的正常现象,不会对本行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以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105.39亿元、1,890.85亿元、3,184.65亿元和3,740.63亿元。本行投资活动现金流入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264.51%,主要是因为当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2019年较上年下降40.63%,主要是因为当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下降较多;2018年较上年下降14.86%。

本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286.44亿元、1,848.72亿元、3,196.39亿元和3,658.57亿元。本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225.28%,主要是因为本行投资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2019年较上年减少42.16%,主要原因是当年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较多;2018年较上年减少12.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135.69亿元、1,841.45亿元、630.89亿元和535.60亿元。本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59.57%,主要是因为本行发行金融债券,从而导致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2019年较上年增加191.88%,主要是因为当年债券发行规模增长较大;2018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2017年增加17.79%。

本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032.44亿元、1,849.71亿元、510.00亿元和682.65亿元。本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020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长64.89%,主要是因为本行赎回已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导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明显增长;2019年较上年增长262.69%,主要是因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多;2018年较上年下降25.29%。

四、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一)主要监管指标

本行主要监管指标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指标类别指标指标 标准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资本充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5%10.93%11.30%10.07%10.42%
一级资本充足率≥8.5%10.96%11.34%10.10%10.45%
资本充足率≥10.5%12.19%14.36%12.96%13.5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9,239,93128,377,78524,031,19521,617,336
一级资本净额-29,337,55028,473,99024,113,92321,680,201
二级资本净额-3,292,8617,574,0936,814,0446,368,840
资本净额-32,630,41136,048,08330,927,96628,049,041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267,604,996251,043,995238,702,686207,540,971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比例≥25%67.77%55.65%51.66%57.90%
存贷款比例≤75%72.97%74.06%73.35%70.77%
信用风险不良贷款率≤5%1.47%1.53%1.68%1.43%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10%2.05%2.36%2.98%3.21%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15%5.26%4.77%3.02%4.59%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50%14.56%13.84%15.80%17.27%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0.70%2.44%1.92%3.77%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15.37%55.44%67.44%32.17%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37.75%84.67%86.87%68.34%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39.93%84.69%7.98%47.20%
拨备覆盖率≥150%263.91%224.07%174.33%201.90%
盈利能力成本收入比≤45%26.82%31.68%37.73%38.04%

注1:上述监管指标中,资本充足指标、不良贷款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拨备覆盖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或审阅的数据重新计算,流动性比例、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母公司口径数据。注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注3: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注4: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注5: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它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证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证券投资和其它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和其它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注6: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总额/各项存款总额×100%。

注7: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制订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注8: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是指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注9: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是指报告期末授信总额最高的一家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

注10: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是指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高的十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注11:正常类贷款迁徒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徒金额 / (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注12:关注类贷款迁徒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徒金额 / (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注13:次级类贷款迁徒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徒金额 / (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注14:可疑类贷款迁徒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徒金额 / (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注15: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

注16: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本行在计算2017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及拨备覆盖率时,将本行在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中因持有部分劣后级份额导致的继续涉入部分计入统计口径。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上述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中设立的信托计划已完成清算分配,本行对分配所得的尚未结清的信贷资产以净值入账,而在计算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及拨备覆盖率时,为与前期口径保持一致,本行将上述信贷资产以债权的本金余额计入统计口径。并适用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有提及的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及拨备覆盖率。

(二)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1、资本充足率

本行实行积极的资本补充计划,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93%、11.30%、10.07%和10.42%,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96%、11.34%、10.10%和10.45%,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19%、14.36%、12.96%和13.51%。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达到监管部门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与存贷款比例

本行实行积极的市场化政策,鼓励金融市场业务发展,主动解决流动性过剩问题。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流动性比例分别为67.77%、55.65%、51.66%和57.90%,均符合监管要求。存贷款比例分别为72.97%、74.06%、73.35%和70.77%,均符合监管要求。

3、不良贷款率

近年来,本行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贷款投放策略;不断优化行业、地区及客户准入标准,实施严格的贷前调查;加大贷后检查力度,持续关注客户经营动态和资金周转情况;不断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力度。以上措施有效提升本行风险管理水平。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按照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口径计算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7%、1.53%、1.68%和1.43%,符合监管要求。

4、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2.05%、2.36%、2.98%和3.21%;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分别为5.26%、4.77%、3.02%和4.59%;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14.56%、13.84%、15.80%和17.27%,均符合监管要求。

五、资本性支出

本行资本性支出包括在报告期内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总额。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资本性支出承诺分别为0.87亿元、0.40亿元、1.45亿元和2.11亿元。

六、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行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后的披露影响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千元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8年末余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19年初余额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存放同业款项5,970,29927,925-2665,997,958
拆出资金5,414,61186,380-9,1885,491,8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2,789,3326,048-65,05012,730,331
发放贷款及垫款137,227,992290,20525,695137,543,892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4,233,01176,512-4,309,523-
会计政策变更前2018年末余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2019年初余额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40,612,68540,612,685
债权投资--49,127,35749,127,357
其他债权投资--8,019,6678,019,66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005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9,917,165478,325-50,395,490-
持有至到期投资14,709,582331,424-15,041,006-
应收款项类投资28,301,728138,080-28,439,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954,208-177,4671,131,675
其他资产2,497,574-1,434,901-1,062,67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4,687,101160,890-14,847,991
拆入资金16,917,378194,49517,111,8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3,918--203,918-
交易性金融负债--203,918203,9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12,308,44716,229-12,324,675
吸收存款192,675,1754,401,129-197,076,304
应付债券38,520,609171,412-38,692,021
预计负债--284,941284,941
其他负债7,035,032-4,944,154-2,090,879

2、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要求,本行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归入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中,不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应收利息”科目和“应付利息”科目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并入“其他资产”及“其他负债”项目中列示。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新收入准则

本行采用了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的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该准则的首次执行日为2020年1月1日,该准则的执行对本行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颁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

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对于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与之基本相等、且租赁合同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允许采用上述通知中的简化方法进行处理。该通知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七、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表外项目

单位:千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38,996,29932,424,10536,318,08723,577,511
开出保函850,890802,039191,690403,901
开出信用证915,0941,074,9282,718,7753,545,435
信用卡额度24,687,91527,245,93623,488,05417,261,600
其他财务担保779,2141,108,4912,130,9083,549,800
合计66,229,41262,655,50064,847,51548,338,247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66,229,41262,655,50064,847,51548,338,247

本行的表外承诺业务指本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或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保函)、信用证、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额度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表外承诺业务余额分别为662.29亿元、626.56亿元、648.48亿元和483.38亿元,呈稳步增长趋势。

(二)重大诉讼和仲裁

1、本行作为原告/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作为原告的尚未了结的本金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64笔,涉及的本金金额共计16.84亿元。具体情

况如下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单位:千元

序号原告被告受理法院案由争议标的本金金额程序阶段案号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汇海东兴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汇凯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汇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苏州汇之凯投资有限公司、苏州东汇汽车有限公司、苏州嘉宝典当有限公司、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佘昌、陈琦、周一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70,000一审已判决,债务人正在破产清算中(2017)苏05民初196号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汇海东兴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华顺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9,464一审已判决,原告已上诉(2018)苏0591民初10695号
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苏州丹桂源园艺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光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丰林、章彦、蒋彦、张慧智、赵影芝、钱迓充、范海燕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6,379正在执行中(2018)苏0506民初3609号
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中支行刘清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保证合同纠纷正在执行中(2018)苏0506民初6331号
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甪直支行信达重工(苏州)有限公司、信裕达海洋装备(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康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康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袁根兴、吴福康、许雪凤、唐学珍、袁锋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8,901一审已判决,债务人正在破产清算中(2018)苏0506民初6557号
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甪直支行信裕达海洋装备(苏州)有限公司、信达重工(苏州)有限公司、袁根兴、朱益琴、袁锋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93,000一审已判决,债务人正在破产清算中(2018)苏0591民初6978号
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江苏苏源辉普化工有限公司、苏州市精诚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仁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余根青、沈梅珍、余家立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7,912正在执行中(2019)苏0506民初4700号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序号原告被告受理法院案由争议标的本金金额程序阶段案号
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苏州苏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欧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金宝、严如燕、邵云龙、潘秀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4,940正在执行中(2019)苏0506民初5617号
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恒龙广告营销有限公司、苏州港龙置业有限公司、陈小杰、蔡清祥、蔡爱萍、章小珠、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港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5,000正在执行中(2020)苏0506民初954号
1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港龙吴中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7,428正在执行中(2020)苏0506民初955号
1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溪支行苏州群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群冠(苏州)纸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顾群、王敏洁、顾爱红、徐旭东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0一审已判决(2020)苏0506民初2858号
1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甪直支行苏州市创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刘根元、徐雪花、张林荣、徐小云、刘晓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7,500正在执行中(2020)苏0506民初2795号
1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渎支行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1,800一审已判决(2020)苏0506民初3610号
1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塘支行苏州太平洋印务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大洋印刷有限公司、江苏太平洋印刷有限公司、周金洪、荆菊芳、周舟波、申剑琴、江苏亿和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跨洋包装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80,000正在执行中(2019)苏0507民初1006号
1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市奇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陈俊、秦一敏、庄振奕、常州市龙润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2,000正在执行中(2017)苏0412民初6788号
1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巨力塑料集团有限公司、常州中海置业有限公司、万联上书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8,500正在执行中(2018)苏0412民初2875号
1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九洲新纪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顾卫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0,000一审已开庭(2019)苏0412民初7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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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被告受理法院案由争议标的本金金额程序阶段案号
1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市崔桥卫星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上恒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徐燕萍、南京化工学院常州市武进水质稳定剂厂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9,375正在执行中(2019)苏0412民初1854号
1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市亿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常州永腾机械有限公司、吴叶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0一审已立案(2019)苏0412民初8118号
2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大吉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茂兴五金有限公司、常州嘉普特商贸有限公司、常州大如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叶萍、吴丽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2,000一审已立案(2019)苏0412民初8114号
2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市宝意利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常州市永腾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腾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吴叶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6,200一审已立案(2019)苏0412民初8119号
2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格莱德商贸有限公司、常州舒俊特商贸有限公司、常州市茂兴五金有限公司保证、吴叶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2,100一审已立案(2019)苏0412民初8110号
2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市腾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常州舒俊特商贸有限公司、常州市茂兴五金有限公司、吴叶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5,000一审已立案(2019)苏0412民初8111号
2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武房集团有限公司、杨鹏、曹维静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0一审已立案(2019)苏04民初349号
2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华夏苗木科技园有限公司、夏溪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蒋益明、许雪峰、霍英姿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5,000正在执行中(2020)苏0412民初223号
2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金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杨小军、张桂花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0正在执行中(2020)苏0412民初1425号
2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常州绿屿木屋村生态休闲有限公司、常州华夏苗木科技园有限公司、高国俊、苏亚丽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0,000一审已立案(2020)苏0412民初2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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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被告受理法院案由争议标的本金金额程序阶段案号
2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富隆奇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华夏苗木科技园有限公司、蒋立、刘娟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8,000一审已立案(2020)苏0412民初2772号
2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讯万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李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0一审已调解(2020)苏0412民初2828号
3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中道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夏溪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蒋新明、苑素贞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0,000一审已立案(2020)苏0412民初3513号
3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广贸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道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黄锁中、张小殿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0,000一审已立案(2020)苏0412民初3512号
3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苏州华维电网工程有限公司、中核苏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诣环球贸易有限公司、德赛电气(苏州)有限公司、江苏朗格电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李敬锋、李颖、苏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苏州朗格电气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93,480正在执行中(2019)苏0591民初13447号
3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苏州朗格电气有限公司、李敬锋、李颖、江苏朗格电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核苏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诣环球贸易有限公司、德赛电气(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92,800正在执行中(2019)苏0591民初13285号
3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江苏苏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涟水县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5,000一审已判决,债务人正在破产重整中(2018)苏0826民初3132号
3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陈奎、陈飞飞、陈华云、李云、涟水县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涟水县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已判决(2019)苏0826民初7845号
36苏州银行股份有江苏贝林科工贸有限公司、杨永生、孙春林淮安市清江金融借款35,500一审已判决,债(2019)苏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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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被告受理法院案由争议标的本金金额程序阶段案号
限公司淮安分行浦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务人正在破产清算中民初537号
3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中海华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淮安淮阴华尔润红星盐矿有限公司、南京拔萃时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中海华邦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黄帮义、江陈波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1,000一审已判决(2020)苏0812民初779号
3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行连云港宏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连云港鼎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杜建国、林水波、吴慧芳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0,000一审已调解,债务人正在破产清算中(2017)苏0707民初4391号
3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行连云港皮皮小儿用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奥普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张华、张再举、王克强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4,699正在执行中(2019)苏0707民初1508号
4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太平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4,974正在执行中(2018)第0102民初8208号
4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山西路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0,000正在执行中(2018)第0102民初8209号
4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华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海进、葛玉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保证合同纠纷17,800一审已立案(2020)苏0602民初1726号
4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常熟市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王顺臣、陈来权常熟市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9,000正在执行中(2019)苏0581民初9925号
4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中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忠林、郭娟梅、高峰、太仓市鹿艺布料定型有限公司太仓市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1,243一审已判决(2020)苏0585民初3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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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被告受理法院案由争议标的本金金额程序阶段案号
4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张家港市新港星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贝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徐婉琴、徐文龙、徐文云、张雪君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9,972一审已判决,债务人正在破产重组中(2019)苏0582民初1949号
4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8,500正在执行中(2019)苏0582民初2082号
4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江苏万富安机械有限公司、张家港万富安化工设备铸件装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九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良工阀门厂、张明良、钱妙琴、张曼君、张晏铭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4,874一审已判决,债务人正在破产清算中(2015)张商初字00446号
4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张家港市西林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方圆投资有限公司、姜耀中、曹静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9,320正在执行中(2015)张商初字第01639号
4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张家港市荣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陆惠勇、谢秋萍、张家港市更好制衣有限公司、田宏伟、陈英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0,900正在执行中(2016)苏0582民初7693号
5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张家港市锦华炼钢辅料有限公司、盛春华、申冬红、张家港保税区三才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苏景利源贸易有限公司、秦丽芹、吴正中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9,953一审已判决,债务人正在破产清算中(2015)张商初字第01548号
5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张家港保税区苏景利源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锦华炼钢辅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三才贸易有限公司、盛春华、秦丽芹、吴正中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0,000一审已判决,债务人正在破产清算中(2015)张商初第01549号
52苏州银行股份有张家港市远大纺织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中达针织服饰张家港市人金融借款22,000一审已判决(2020)苏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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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被告受理法院案由争议标的本金金额程序阶段案号
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制造有限公司、吴恵东、钱琼娟民法院合同纠纷民初326号
5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江苏大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倪桂华、侯明武、任钰、侯剑、姚鹤平、侯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9,900一审已判决(2019)苏1202民初2827号
5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苏宿工业园区支行宿迁聚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岩、赵国艳、吴宜艳、石磊、徐明、倪秀玲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2,000正在执行中(2019)苏13民终3888号
5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江苏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纺、李盛、宿迁鱼化龙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000正在执行中(2015)宿城商初字第00858号
5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江苏汇利镀锌钢管有限公司、江苏汇利置业有限公司、许建祥、薛扣红江苏省东台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7,200正在执行中(2018)苏0981民初2715号
5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吴江万宝铜带有限公司、江苏万宝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万宝房地产有限公司、绩溪县万全铜业有限公司、涟水县宝怡铜业有限公司、倪智勇、丁荣芳、倪如宝、李彩英、倪芳芳、倪博文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8,000一审已判决(2020)苏0509民初4550号
5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苏州新区苏杭物资有限公司、苏州爱玛斯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苏州长河物资有限公司、苏州万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水凤、沈水龙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9,200一审已立案(2020)苏0505民初4122号
5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市安略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安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杨涛、姜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5,000一审已立案(2020)苏01民初2884号
6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安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杨涛、姜睿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2,000一审已立案(2020)苏01民初2722号
61苏州银行股份有南京智圣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镇江诚基房地产开发南京市玄武金融借款17,100一审已立案(2020)苏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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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被告受理法院案由争议标的本金金额程序阶段案号
限公司南京分行有限公司、汤政、吴俊、陆正宏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民初8087号
6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智圣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汤政、吴俊、陆正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2,000一审已立案(2020)苏0102民初8083号
6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常熟市瑞益进出口有限公司、常熟市瑞益纺织装饰品有限公司、常熟市和弘服饰有限公司、王益新、沈静、蒋雪忠、王丽娟常熟市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5,089一审已判决(2020)苏0581民初9267号
6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江苏新源送变电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南通拓源电力器材有限公司、顾美琴、戴军荣、戴金鑫、陈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4,600一审已调解(2020)苏0602民初4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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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均属本行从事银行业务所引起的借款合同纠纷,涉及标的金额合计约16.84亿元,约占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总资产的0.44%,约占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净资产的5.50%,占比不大,且本行已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不会对本行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不存在作为申请人且单笔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信贷类仲裁案件。

2、本行作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案件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行不存在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涉诉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和仲裁案件。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行被境内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共计23笔,涉及罚款金额共计820.8万元。其中,中国银监会/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12笔,罚款金额共计605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10笔,罚款金额共计175.8万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1笔,罚款金额共计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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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机关处罚时间处罚决定整改措施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1中国银监会淮安监管分局2017.02.20本行淮安支行因未审慎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被中国银监会淮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00,000元。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全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同时,对全行员工加强业务与合规培训,加强业务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2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2017.06.22本行控股子公司泗阳东吴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80,000元。修订、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对相关系统进行优化,完善补充客户信息;加强制度学习,提升业务素养;加强检查监督与宣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未达到“情节严重”情形的最低罚款金额,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3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2017.07.26本行控股子公司泗洪东吴村镇银行因账户开立信息未向人民银行备案,被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15,000元。已补报备;加强业务辅导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健全制度,加强同业账户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中国人民银行2017.07.26本行控股子公司宿豫东吴村镇银行因账户开立信息未向已更新证件并补报备;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同业业务治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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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机关处罚时间处罚决定整改措施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宿迁市中心支行人民银行备案,被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15,000元。系;加强内部自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5中国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2017.09.08本行泰州分行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0万元。认真分析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开展合规教育月活动,提升全行员工合规经营意识;全面部署整改、问责工作;完善内控制度,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加强贷款基础管理;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6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2018.01.17本行南通分行因开立或撤销账户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备,被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本行南通分行因对贴现票据真实性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被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00元。加强对单位结算账户的开户审核和报备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南通分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而所受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本行南通分行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而所受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据此,该笔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7中国人2018.02本行赣榆支行因贴现业务贸已补报备;完善系统;加强业务《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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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机关处罚时间处罚决定整改措施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05易背景真实性存在瑕疵,被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000元;本行赣榆支行因银行结算账户备案不符合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00元。培训,提高合规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票据,不得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金融机构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贴现、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赣榆支行因违反《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而所受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本行赣榆支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而所受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较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据此,该笔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8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2018.03.19本行因若干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据未向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报备,被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5,000元。已补报备;完善系统,补充客户信息;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属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罚款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9中国银监会宿2018.09.26本行宿迁洋河支行因在授信管理、员工行为管理中未履事件发生后,按照“从重从严、上追两级”的原则,对涉及的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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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机关处罚时间处罚决定整改措施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迁监管分局行应尽的管理职责,被中国银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处以罚款45万元。款经办和管理人员实施严肃问责,共有1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合计经济处罚41.6万元;同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员工道德风险问题,认真组织开展风险处置与问题整改,及时处置负面舆情,防范声誉风险。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10中国银监会苏州银监分局2018.11.20本行因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被中国银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40万元。已纠正相关行为;对相关资产开展清收处置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1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2018.12.14本行泰州分行因存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备案错误,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0元;本行泰州分行因个别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销户未备案,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本行泰州分行因代理国库业务会计核算科目、账户属性有误,被中国已补备案,更正会计核算科目和账户属性;完善系统和业务流程;加强业务培训。《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国库经收处不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其经收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款而所受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本行因违反《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而所受罚款金额较小;据此,该笔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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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机关处罚时间处罚决定整改措施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5,000元。
12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市中心支局2019.10.16本行淮安分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时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市中心支局处以罚款40万元。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加强企业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组织培训学习,加强自查自纠。《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13中国银保监会淮安监管分局2019.11.27本行淮安分行因贷款业务经营不审慎,授信条件落实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淮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40万元;本行淮安分行因票据业务经营不审慎,办理贸易背景不真实的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被中国银保监会淮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4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14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2019.11.28本行常州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72万元;本行常州分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加强反洗钱相关内控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优化反洗钱系统设置,组织检查,强化反洗钱执行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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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机关处罚时间处罚决定整改措施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24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已于2020年10月26日出具《证明》,书面确认“相关行政处罚作出时,已经考虑到违规事项的情节、后果等因素,在相关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笔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有权机关证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5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2019.12.03本行控股子公司苏州金融租赁因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人薪酬决定过程且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不符合规定,被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45万元。持续优化绩效考核和薪酬支付,严格执行高管人员薪酬延期支付要求,规范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决策流程,已完成整改,并对责任人员问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16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2019.12.30本行常州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40万元。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加强贷款“三查”,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自查自纠。
17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2019.12.30本行常州分行因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核不严,被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5万元;本行常州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35万元。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加强贷款“三查”,严格监管资金用途,强化贷后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自查自纠。
18中国银保监会2019.12.31本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不审慎,被中国银保监会苏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梳理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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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机关处罚时间处罚决定整改措施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苏州监管分局州监管分局处以被罚款50万元;本行因个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50万元;本行因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50万。善相关业务制度;强化贷款“三查”,强化放款用途审核,加强贷款资金流向的日常系统监测,强化贷后管理;规范同业授信,建立完善同业业务对手名单制管理。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江苏银保监局已于2020年9月27日出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苏州银行监管意见书的函》(苏银保监函[2020]132号),书面确认本行“在监管职责范围内,2017年至今我局未发现影响该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重大违法行为”。该笔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有权机关证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9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020.06.17本行宿迁分行因提供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统计报表被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处以罚款200,000元;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分类整改措施,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组织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该笔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本行宿迁分行因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被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处以罚款20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尽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已于2020年10月26日出具《证明》,书面确认“相关行政处罚作出时,已经考虑到违规事项的情节、后果等因素,在相关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因此,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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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机关处罚时间处罚决定整改措施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笔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有权机关证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本行宿迁分行因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核准类账户开立资料被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0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项,“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六)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该笔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2020.07.21本行控股子公司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因未对客户基本信息尽审核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30,000元。已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加强培训与检查。《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八十条,“电子商业汇票相关各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影响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或造成其他票据当事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二)接入机构为客户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未对客户基本信息尽审核义务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21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2020.9.23本行南通分行因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存在瑕疵,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处以罚款30万元。开展全面自查,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合规性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22中国银2020.12本行控股子公司江苏沭阳东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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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 机关处罚时间处罚决定整改措施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分析
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28吴村镇银行因违规向股东关联方发放贷款,被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处以人民币250,000元罚款。方名单进行完善,加强关联交易的自查管理,开发上线“关联交易系统”。重点将关联交易管理的监管要求和日常管理提示固化到系统,加强关联交易的自查管理,强化员工培训与教育。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23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2020.12.31本行因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50,000元;本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50,000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严格落实首付款比例要求。加强贷款“三查”,严格管控资金用途,强化贷后管理,加强业务培训。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4的相关要求,“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较小;(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

1、中国银监会/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已因《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的施行于2020年8月1日废止)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拟作出以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包括:

银监会作出的500万元以上罚款;银监局作出的100万元以上罚款;银监分局作出的50万元以上罚款;……”。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第九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内”皆包括本数或者本级”。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修订,自2020年8月1日实施)第六十条的规定,“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一)银保监会对实施银行业违法行为的单位作出的五百万元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罚款……;(二)银保监局对实施银行业违法行为的单位作出的三百万元以上罚款……;(三)银保监分局对实施银行业违法行为的单位作出的一百万元以上罚款……本条第一款所称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是指银保监会作出的没收五百万元以上违法所得,银保监局作出的没收一百万元以上违法所得,银保监分局作出的没收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

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行受到的12笔中国银监会/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行政处罚均由银监分局作出。其中,单项违法违规行为所涉罚款金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行政处罚共计1笔,为:本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不审慎、个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和同业业务交易对手管理不到位被中国银保监会苏州监管分局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江苏银保监局已于2020年9月27日出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苏州银行监管意见书的函》(苏银保监函[2020]132号),书面确认“在监管职责范围内,2017年至今我局

未发现影响该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重大违法行为”。据此,本行该笔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有权机关证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1笔行政处罚外,其余11笔行政处罚所涉单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应的罚款金额均介于20万元至45万元之间,且不存在根据相关处罚依据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2、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对重大行政处罚作出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各项:

1、较大数额的罚款。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的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人民币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决定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罚款;金融监管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决定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人民币罚款;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决定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人民币罚款。2、责令停业整顿。3、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4、对其他情况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外的其他行政处罚决定,进行监督检查”。

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行受到的10笔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行政处罚中,1笔由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作出,9笔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作出。其中,单项违法违规行为所涉罚款金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或者虽未到达50万元但根据相关处罚依据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行政处罚共计2笔,分别为:(1)本行常州分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72万元和24万元;(2)本行宿迁分行因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被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处以罚款20万元。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对于本行及分支机构(不含控股子公司)作出的6笔处罚(包括上述2笔单项违法违规行为所涉罚款金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或者虽未到达50万元但根据相关处罚依据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行政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已于2020年10月26日出具《证明》,书面确认“2017年1月1日至今,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及分支机构依法对苏州银行执行人民银行监管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作出6笔行政处罚。相关

行政处罚作出时,已经考虑到违规事项的情节、后果等因素,在相关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据此,本行该等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有权机关证明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剩余4笔处罚,其中3笔由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对本行控股子公司泗阳东吴村镇银行、泗洪东吴村镇银行和宿豫东吴村镇银行作出的处罚,作出处罚机构已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会审核期间,逐笔出具说明函,证明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最后1笔由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对本行控股子公司宿豫东吴村镇银行作出的1笔金额为3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规,所涉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3、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行政处罚

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行受到的1笔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行政处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淮安市中心支局作出,该笔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为40万元,根据相关处罚依据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据此,该笔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行受到的23笔行政处罚所涉单项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有关机关的书面确认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本行上述23笔行政处罚均不涉及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情形,该等行政处罚涉及的罚款均已缴清,且受处罚主体已经或正在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该等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低,相关行政处罚未对本行的持续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自2017年1月1日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本行受到的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此外,本行上市以来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业务是本行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日常常规银行业务之一。本行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

到有效控制。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行除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开出保函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1亿元。公司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重大期后事项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本行于2020年8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二级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5亿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五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4.62%。本行于2021年1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3.55%。

八、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增速换挡、动能转换、结构优化。银行业总体发展势头良好,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逐步提升,但随着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行业监管日趋严格,银行业面临的经营环境更加复杂,行业竞争不断加剧。

苏州银行坚持以小为美、以民唯美”的战略理念,立足根植实体经济,构建普惠金融,融合吴地文化,打造品质苏银的愿景,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快业务发展,加强风险防控,提升质量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致力于将苏州银行打造成为风控有效、科技引领、专业专注的新时代普惠银行。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5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并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的到位和资本及时有效的补充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水平和盈利能力,促进本行保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本行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

2019年12月13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9年12月31日,本行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关于延长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方案有效期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本行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本行未来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有助于本行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为本行各项业务的稳健、快速及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在促进资产及业务规模稳步扩张的同时,提升本行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本行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对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前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亦不会导致本行控制权发生改变。

(二)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将有助于本行提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从而增强本行风险抵御能力,并为本行资产规模的稳步扩张、各项业

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

(三)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将有助于提升本行资本规模,为本行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资本基础,促进本行进一步实现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有利于促进本行盈利能力提高和利润增长。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资料外,本行将下列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本行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3:30-16:30,投资者可至本行、保荐机构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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