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03 月 26 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04 月 0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7 人,实际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于收购湖南湘江鲲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形成公司“软件+硬件”一体化优势,完善在鲲鹏产业生态的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湖南湘江鲲鹏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鲲鹏”)35%股权,其中,从湖南新航天路科技有限公司收购20%股权,从湖南恒茂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1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湘江鲲鹏70%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04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