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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瑞晟智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瑞晟智能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0年度瑞晟智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2020年度瑞晟智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瑞晟智能经营情况,对瑞晟智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2020年度,保荐机构督导瑞晟智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瑞晟智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瑞晟智能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瑞晟智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瑞晟智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保荐机构对瑞晟智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0年度,瑞晟智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0年度,瑞晟智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0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瑞晟智能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年度,瑞晟智能未发生相关情况。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0年度,瑞晟智能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主要系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意愿下降、采购预算减少、采购计划延期。此外,因疫情管控需要,人员流动受到限制,特别是出入境受到管制,对公司项目的实施及订单的签订影响严重。

同时,基于技术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对研发持续投入,研发费用的支出并未大幅减少;基于公司管理及销售的需要,存在较大的固定费用的支出,公司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并未随收入出现大幅下降;报告期人民币持续升值,公司汇兑损失为146万元,造成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

(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关注公司业绩下滑情况,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引致的相关风险。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收入和利润均出现大幅下滑,2020年公司实现收入13,339.77万元,同比下降45.97%,其中内销同比下降38.10%,外销同比下降82.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5.84万元,同比下降

6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7.66万元,同比下降95.56%,公司2020年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下降。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5.97%,主要系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意愿的下降,采购预算减少或延迟了采购计划。此外,因疫情管控需要,国内人员流动受到限制,出入境受到管制,对公司项目的实施及订单的签订带来较为严重的影响。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内销同比下降38.10%;主营业务收入外销同比下降82.12%。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64.30%,原因主要为:A、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11,350.04万元;B、基于技术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对研发持续投入,研发费用的支出并未大幅减少;C、因公司管理及销售的需要,存在较

大的固定费用的支出,公司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并未随收入出现大幅下降;D、受到本期人民币持续升值的影响,公司本期汇兑损失为146万元。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95.56%,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所致。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风险

智能物流装备涉及到自动控制及算法技术、机械机构技术、网络通讯及电子部件技术、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等多方面的技术,公司存在未来就市场对技术和产品的新需求出现判断错误、以及无法掌握新的关键技术,而导致公司的产品竞争力下降风险。

2、新产品及新技术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830.75万元、2,000.63万元、1,751.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98%、8.10%、13.13%,如果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或者研发成果不被市场所接受,将会导致公司投入的大额研发资金无法带来效益,降低公司的整体经营成果。

3、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截至2020年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4.03%。核心技术人员5名,占员工总人数的1.29%,占研发人员的5.38%。由于公司产品涉及较多的技术领域,所以需要维持一定规模的研发人员队伍。未来公司可能由于不能提供有竞争力的激励措施以及其他经营及管理方面的不利原因而导致面临关键人才流失的风险,进而干扰公司技术研发计划及能力,使公司面临研发风险。

4、关键技术被侵权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并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与物流装备相关的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228项,外观设计专利85项,软件著作权22项,除公司已经申请的专利或

者软件著作权之外,公司还有多项非专有技术,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及非专有技术构成公司技术竞争力的重要部分,相关知识产权和非专有技术对公司业务经营发挥作用,如果公司核心技术泄密、关键技术被侵权将使公司历年研发投入的实际效果降低,对于公司获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新冠疫情影响的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目前在国内已得到控制,但国外影响依然持续。报告期内由于下游行业的需求收缩、公司新签订单金额相比同期降低、海外部分合同实施受限,从而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国内疫情反复或者海外特别是东南亚疫情反复将对公司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产品及业务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针对服装、家纺等缝制企业进行设计,主要为其提供生产物料智能化搬运、存储及相关信息化管理的功能。特定化的功能设计使得公司产品及业务领域较为单一,报告期内公司面对的下游客户行业集中,主要为服装、家纺等缝制行业,公司对缝制行业需求依赖较高,如果公司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季节性特点,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中的智能悬挂生产系统的安装、调试等环节在缝制车间进行,与制衣企业淡旺季错峰,通常来说含有春节等假日的第一季度以及夏季的第三季度是制衣企业的生产淡季,但是对于公司来说是安装旺季,使得公司在接下来的一个季度收入确认较多,所以通常公司在第一季度、第三季度收入较低,第二季度、第四季度收入较高。由此可能存在单季度业绩波动较大甚至亏损的风险。

4、境外销售面临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境外销售业务多布局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市场受政策法规变动、地缘政治局势变化、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疫情变化等多种

因素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海外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同时,汇率波动也会给公司的业务带来潜在影响。境外销售存在公司不能及时应对境外市场环境的变化的风险。

5、业绩波动风险

2018-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680.68 万元、24,689.81 万元、13,339.77万元,公司收入规模仍较小。报告期内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业绩波动较大,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取决于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变动、客户投资延迟或取消、大额订单的波动、未能按照预计进度验收等外部因素以及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等内部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内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业绩波动风险。

6、应收账款风险

2018-2020年度,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103.92万元、10,540.22万元、10,644. 90万元,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如果将来主要欠款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出现经营危机或者信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面临坏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

7、政府补贴降低的风险

2020年度,公司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含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为1,858.16万元,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产业导向将对相关产业的投资产生重大影响,随着未来相关产业领域的发展程度趋向成熟,公司未来获得的政府补贴可能会逐步减少。如果政府补助减少,会对公司利润总额造成不利影响。

8、毛利率下降风险

2017-2019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0.34%、40.67%和 41.80%,2020年公司综合毛利为40.76%,2020年公司毛利率保持稳定,未来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塑料、型材、芯片等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或公司产品售价下降,存在公司控制成本不利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的风险。

9、未结案诉讼风险

2020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伊顿系统有限公司(EtonSystems AB)对公司子公司圣瑞思自动化提起的专利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1、停止侵害专利权;2、公司支付给原告伊顿系统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0万元及合理费用35.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12.647万元。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期末,法院尚未作出裁决。关于停止侵害专利权的事项,公司2018年12月开始交付的产品均为与涉案专利不同的结构产品,且本判决书中已经显示原告已明确认为公司2018年12月交付的产品结构为不侵权结构。该诉讼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公司存在败诉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向公司出具了承担相应损失的《承诺函》。

(四)行业风险

公司产品中智能悬挂生产系统的主要竞争对手为瑞典 ETON 公司、浙江衣拿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明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智能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的竞争对手主要为以奥地利科纳普(Knapp)公司、德国杜克普公司为代表的境外公司;智能非悬挂式仓储分拣系统面临众多的国内外竞争对手。另外,随着智能物流装备市场需求的增长,总是会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未来新竞争者的加入,将会使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存在未来不能适应行业竞争、落后竞争对手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智能化装备的投资规模及增速。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疲软,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下游物流装备的固定资产需求有可能出现下滑,这会减少对智能物流装备的采购,因此本行业面临一定的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列式:

单位:元

项目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133,397,697.67246,898,112.66-4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58,387.6944,702,462.63-6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76,550.7140,012,401.46-95.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44,364.1718,420,203.84-6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0,555,163.27123,257,215.86249.31
总资产524,389,178.15198,401,525.61164.3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81.49-67.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81.49-67.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1.33-96.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544.64减少37.5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839.96减少39.1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138.10增加5.03个百分点

的固定费用的支出,公司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并未随收入下降同比下降;D、受到本期人民币持续升值的影响,公司本期汇兑损失为146万元。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95.56%,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下降65.01%: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减少,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5.97%,支付职工薪酬未随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7.79%,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及公开发行1,001万股股份所致。

6、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期减少37.59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当期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使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同时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4.30%所致。

7、报告期末总资产较2019年末增长164.31%,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8、报告期末股本较2019年末增长3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长249.3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001万股新股募集资金及本期经营增加未分配利润所致。

9、基本每股收益报告期同比下降67.79%,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股本增加1,001万股所致。

综上,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领先的核心技术综合优势。公司的软件技术、硬件技术与集成系统形成了完整的技术闭环,拥有自主研发的从核心软硬件到系统集成的完整技术链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7项核心技术、31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项)、22项软件著作权,另有72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报告期内公司全流程一体化生产系统项目落地完成,公司智能化车间项目中标了工信部“2020年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项目-第06包:数字化车间集成-服装服饰”。

2、丰富的产业精耕经验优势。公司下游客户多为纺织服装类企业,公司牢牢抓住下游精耕多年,研发并推广的产品打通了从拉布、剪裁、分包、编码到配片、送料、缝制以及后整、分拣、封箱、入库等制造全过程的物流需求。同时,公司配套研发的软件产品可以进行工厂制造全过程数据的采集汇总,实现平衡工序、灵活调动劳动力、合理优化生产流程的功能,并能够合理统计生产数据从而自动进行质量问题查询、成本差异分析及生产产能分析等,提高管理效率。公司除在缝制行业领域精耕多年外,正利用丰富的行业经验进行跨领域延伸。公司致力于将工艺平台逐渐沉淀为标准化平台,在标准化工艺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内部的技术模块形成通用技术,从而实现同一技术或模块在不同下游领域的灵活运用。公司产品向汽车行业、家居制造延伸。

3、高性能的重要设备提供能力。公司是国内资深的从事智能物流系统研发、设计、制造的公司之一,拥有在自动控制及算法技术、机械机构技术、网络通讯及电子部件技术、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等多个专业领域的研发、技术团队。公司将最新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应用到悬挂生产系统和仓储分拣系统,在行业内开发了多项高性能的智能物流关键设备。公司所提供的关键设备品种齐全,除开智能悬挂生产系统这种主打产品外,智能仓储分拣系统既有满足悬挂传送的,又有满足非悬挂状态的,还有能打通整个生产环节进行人机统筹管理的生产管理信息软件系统,满足了下游客户在重要生产环节的不同物流要求。

4、快速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物流装备是一种集机械、通信、电控、传感技术为一体的现代化装备,技术集成能力要求高,定制化特点突出。作为国内资深的从事智能物流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的公司之一,公司依托其完整的技术闭环及产业经验优势,能够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快速提供标准化和模块化程度相对较高的系统集成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已成为大杨创世、阿迪达斯、安踏、海澜之家、HM、迪尚集团、如意、优衣库、乔治白、梦百合家居、以纯、迪卡侬、江苏阳光、罗莱家纺、耐克、九牧王、富安娜家纺、梦洁家纺等国内外知名服装、家纺品牌商自身工厂或者其代工厂的智能化建设实施单位。相比国内其他知名的物流装备供应商,公司更加熟悉缝制行业的市场环境,了解国内缝制行业市场客户的需求,并能够针对其需求进行快速响应,售后运营维护更贴近客户实

际,所出具的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针对物流装备定制化的特点,为更好的发挥公司大规模制造优势,公司在已逐步在产品设计、设备选型、服务流程等方面实现了标准化和模块化,可基于模块化的关键设备组建定制化的智能物流系统。这不仅大大提高了从客户需要到设计实现的响应速度,而且加快了项目实施和交付进程,方便客户对新产品快速熟悉,提高了售后运营维护的灵活性,降低了客户使用成本。

5、体系化的创新研发实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3人,占员工人数的24.03%,涵盖软件、机械、电子、控制及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具备丰富的物流装备技术理论和实践经验,长期保持稳定。公司研发团队目前对于所在细分产业有较为持久详细的研究,依托对于缝制行业制造全过程的深刻理解,公司对于所提供装备的整体、以及各部分(载具、输送线及其上各类装置、物料变轨进出站、各种驱动装置、数据采集及传输、自动控制及其算法)进行了精心的设计,并形成了众多的专利技术;通过公司开发的上位管理软件,对此数据进行分析,并实现生产排单、生产信息实时显示、物料定位、负荷动态调整、各类管理报表生成、面料成品等各类功能,为客户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效率提供有力支撑。在技术人员的不断攻关下,公司成功把握物流装备快速发展的行业机遇期,新产品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快速提升;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战略,不断研发、设计满足行业需求的智能物流装备,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的产品研发与市场和客户需求紧密接轨,研发项目主要根据业务部门反映的客户的实际需求,结合新的技术发展方向确定。公司的研发成果分布在缝制行业的全环节中。作为缝制企业生产中物料传送、仓储、分拣的过程管理专家,相较于竞争对手而言,公司的各类软硬件更加配套齐全。

6、客户资源和品牌优势。公司一直注重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始终坚持自主品牌经营,通过全方位提升和优化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售后服务水平,打造国内缝制机械行业自动化智能物料传送、存储、分拣装备的一线品牌形象,合作客户中有众多行业内的龙头或知名企业。经过在行业内多年的经营,公司和经营管理团队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并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客户中创

建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公司已成为大杨创世、阿迪达斯、安踏、海澜之家、HM、迪尚集团、如意、优衣库、乔治白、梦百合家居、以纯、迪卡侬、江苏阳光、罗莱家纺、耐克、九牧王、富安娜家纺、梦洁家纺等国内外知名服装、家纺品牌商自身工厂或者其代工厂的智能化改造实施单位。并且在汽车配饰行业发展了延锋集团等知名客户。近年来,随着服装业向国外扩展,公司采取跟随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尤其在越南、柬埔寨、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发展良好。公司已成为客户在智能化生产物料传输、仓储分拣方面的重要合作伙伴,公司产品口碑不仅保证了现有客户的认同和持续合作,还获取了更多客户的关注和合作机会。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0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0年度,公司研发投入1,751.00元,较2019年度减少249.63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3.13%,较2019年度增加5.03个百分点。2020年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主要是人工有所减少。

2020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01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4.73元,募集资金总额347,64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259,030.5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94,388,269.44元。该

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6874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账号结存余额备注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6401012200107903810,486.13三方监管专户
640101220010950336,714.51四方监管专户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749064331103019.33三方监管专户
5749087574103013,231.52四方监管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51978359438-已于2020年12月30日注销
合计20,441.49
账户名称账号对应募投项目名称初始募集 资金金额对子公司浙江瑞峰增资 (用于募投项目)手续费支出利息收入期末余额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64010122001079038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1,602.6311,163.80-47.3110,486.13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74906433110301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7,836.207,836.20-9.339.33
合计29,438.8319,000. 00-56.6310,495.46
账户名称账号初始募集资金金额吸收募投项目投资款募投项目 支出现金管理支出手续费支出利息收入期末余额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64010122001095033-11,163.804,477.05--27.766,714.51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74908757410301-7,836.20636.664,000. 000.0131.983,231.52
合计-19,000.005,113.704,000. 000.0159.749,946.03
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股)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数(股)间接持股比例(%)合计持股数(股)合计持股比例(%)2020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袁峰董事长、总经理15,825,79739.521,898,3774.7417,724,17444.27
余云林董事、副总经理--2,425,1506.062,425,1506.06
吕蒙董事、董事会秘书--253,5000.63253,5000.63
陈志义董事------
闻力生独立董事------
饶艳超独立董事------
夏云青独立董事------
孙建国监事会主席--973,4402.43973,4402.43
李洪雨职工代------
表监事
钱叶辉监事--640,0871.60640,0871.60
刘九生副总经理------
王旭霞财务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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