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西部证券”)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燃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洪通燃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号)的核准,洪通燃气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88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997.8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3,882.17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6日对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888,800,000.00 |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 42,409,509.43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1,665,464.16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845,340.4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25,570,366.81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825,570,366.81 |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2020年12月2日,公司子公司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类型 | 账户余额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 | 65050170605200001068 | 活期存款 | 501,672,215.40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 512010100101004916 | 活期存款 | 100,061,702.22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 3010024729200294346 | 活期存款 | 135,128,891.60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开发区支行 | 30316701040004949 | 活期存款 | 75,072,678.44 |
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开发区支行 | 30316701040005045 | 活期存款 | 6,006,050.83 |
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火车东站支行 | 3010024429200074325 | 活期存款 | 7,628,828.32 |
- | 合计 | - | - | 825,570,366.81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
2021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241.66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756.88万元的自筹资金,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进行了资金置换。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4-1000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洪通燃气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相关的制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流水,查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洪通燃气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3,882.1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66.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66.5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 | 否 | 73,065.67 | 70,025.67 | 1,900.54 | 1,900.54 | 2.71%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 | 否 | 11,174.95 | 11,174.95 | 237.61 | 237.61 | 2.13%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洪通智慧云”燃气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2,681.55 | 2,681.55 | 28.40 | 28.40 | 1.0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6,922.17 | 83,882.17 | 2,166.55 | 2,166.55 | 2.58%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无 | 无 | 无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无 | 无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86,922.17 | 83,882.17 | 2,166.55 | 2,166.55 | 2.58%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241.66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756.88万元进行了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