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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在2020年度共召开会议7次,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4、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5、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2020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亦认为,公司未来仍需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度。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监督,密切跟踪公司内控建设情况,推动构建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和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内控体系健全完善,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进一步落实,公司的运行质量、管理效率不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2021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探索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依法依规积极有序开展监督工作,不断促进监事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关联交易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加强对公司总体风险和关键问题的把握能力。围绕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控建设,持续加强对内控缺陷整改的督导和对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检查评估,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学习,不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强化监事履职能力,做到依法监督、规范运作、求真务实。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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