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直属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该项贷款期限为一年,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截止2003年3月31日该项贷款已全部获准发放。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3年1月4日《上海证券报》第四版。 备查文件:相关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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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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