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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原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上午0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余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改造工程协议书>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与恒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富建设”)于2020年8月17日签署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F-2019-0204)(以下简称原施工合同),以及公司与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得泽物流”)于2021年1月13日签署的《租赁合同》,同意公司与得泽物流及恒富建设三方共同签订《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改造工程协议书》(以下简称“《改造工程协议书》”),对原施工合同项下工程进行改造。不涉及工程改造的部分,公司与恒富建设按原施工合同继续履行,原施工合同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涉及工程改造的部分,

依《改造工程协议书》履行。依《改造工程协议书》约定,合同工期:173个日历天。拟定开工时间:2021年3月5日,项目竣工时间:2021年8月25日。暂估改造总费用为4,000万元人民币,最终的改造总费用以核定金额为准,由改造产生的租赁物业改造费用由得泽物流承担。

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租赁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为促使恒富建设按《改造协议书》约定工期施工并按时交付工程,同意公司预支600万元人民币工程款(下称“预支款项”)给恒富建设,恒富建设就预支款项向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时间按照公司向恒富建设转账之日起至恒富建设完成相应工程、公司按原施工合同约定的形象进度应付恒富建设600万元工程款之日止,利息计算标准按2021年3月一年期LPR利率(LPR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为准)乘以4倍,并由双方就上述事项签署原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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