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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关于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股东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7,406,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7%)的股东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高投资”)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43,87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收到股东正高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正高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40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集团”)为正高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敏华为炬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正高投资其余自然人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具体关系如下图:

38% 62%

35%

正高投资

炬华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炬华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丁敏华(公司实际控制人)

丁敏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余自然人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公司及子公司骨干员工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正高投资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43,87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5、减持期间: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正高投资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股东正高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公司(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直接、间接持有其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5%的股东丁敏华、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洪军、余钦、郭援越、杨光、刘峥嵘承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正高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正高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减持股份期间,正高投资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正高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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