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1-027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4:00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号院3号楼创达大厦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赵鸿飞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7,836,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3,150,107股的44.39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60,893,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3,150,107股的38.02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943,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3,150,107股的6.36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9,022,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3,150,107股的13.94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2,079,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3,150,107股的7.58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943,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3,150,107股的6.3673%。
(三)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824,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010,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9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824,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010,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9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824,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010,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9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511,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1%;反对3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8%;弃权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697,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497%;反对3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308%;弃权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83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022,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8,223,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21%;反对9,267,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36%;弃权346,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408,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7125%;反对9,267,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7011%;弃权346,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86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83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022,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836,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022,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6,926,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681%;反对20,909,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19%;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112,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4.5732%;反对20,909,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426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毛国权、孙冬松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