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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关于与大连肌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奥园美谷 公告编号:2021-021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连肌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是双方后续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合作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而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准确预测该协议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最近三年披露的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五、其他事项”部分内容。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21年4月6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奥美产业研究有限公司与大连肌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肌源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肌源科技将利用各自在技术、品牌、行业资源、产业优势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展开合作,为美丽健康产业赋能。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企业名称:大连肌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3、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保税区海航路10-1号

4、法定代表人:张文博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企业简介:大连肌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医疗美容产品供应商与服务商,旗下拥有“富勒烯”品牌相关系列产品。

8、关联关系说明:肌源科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交易对手方肌源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肌源科技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奥美产业研究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肌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发挥优势、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推进战略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科技产品高质量转化,为美丽健康产业赋能。

1、双方合作方向

1.1双方利用各自在技术、品牌、行业资源、产业优势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双方共同成立股权基金,针对乙方项目进行赋能,双方将根据具体项目合作情况,另行签署合作协议;

1.2基于乙方拥有丰富的产品资源,甲方未来将利用自身已有或合作线上渠道资源推动乙方产品发展,双方将根据具体项目合作情况,另行签署合作协议;

2、双方确立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可以互相为对方推荐项目,并予以长期保持合作关系。

3、双方同意开展深入长期合作,并根据需要协商合作范围及合作内容。

4、双方确定成立合作机构,负责提供合作资料,商定合作具体事宜,制定合作计划,协调合作事项,落实合作事宜。

5、双方应尽可能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对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拓展合作领域。

6、双方应协商解决合作中所遇问题。

7、双方应共同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利益。

8、双方同意建立管理层不定期会晤和沟通机制。

9、因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10、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需在合作具体合同中明确。

1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2021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5日。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可延续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本,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及长期收益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协议签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近三年内签署的意向性协议进展情况

协议名称交易对方披露日期进展情况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农城投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4月12日正常履行中
《关于建设Lycoell短纤维工厂的意向书》奥地利ONE-A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4月12日已签署相关正式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华录健康养老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5月23日已签署相关正式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北京八号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5月23日正常履行中
《战略合作协议》青岛善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5月29日正常履行中
《关于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襄阳市人民政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5月21日正常履行中
《京汉体育康养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2020年10月13日正常履行中
《战略合作协议》广州暨南大学医药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暨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4月1日正常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董监

高持股未发生变化;公司未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限售股解除限售或减持计划的通知。

六、风险提示

1、《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不涉及合作具体事宜。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后续合作具体事项等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及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法定信披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3、本框架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4、本协议的履行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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