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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暨收购连天美55%股权交易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复暨收购连天美55%股权

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 186号)。通知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2021年3月18日,公司与广州盛妆医疗美容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盛妆医美”)于广州共同签署了《关于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盛妆医美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55%股权。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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