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刘惠斌主持。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通过如下监事会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20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2,240,187,256.5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70,318,619.09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033,503,664.0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103,350,366.4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3,067,532.08元,扣除2020年度已分配的2019年度利润454,835,856.56元,扣除2020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438,100,000.00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0,284,973.13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3,841,347.39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6,443,625.74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断。公司在2020年度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