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洛阳健阳科技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4月6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15,159,547.62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159,547.6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收款日期 | 金额 | 类型 |
1 | 企业上市财政奖励资金 | 2021/1/19 | 5,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 | 2019年度洛阳市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 | 2021/4/6 | 1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小计 | 15,000,000.00 | / | ||
1 |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补贴 | / | 83,333.34 | 与资产相关 |
2 |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补贴 | / | 11,247.45 | 与资产相关 |
3 | 偃国用[2013]第130072 号土地补偿 | / | 8,797.83 | 与资产相关 |
4 | 偃国用[2013]第130036 号土地补偿 | / | 5,694.99 | 与资产相关 |
5 | 吸附材料产业园征地补偿款 | / | 4,140.66 | 与资产相关 |
6 | 吸附材料产业园工程建设补贴 | 19,166.67 | 与资产相关 | |
7 | 2020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 / | 27,166.68 | 与资产相关 |
小计 | 159,547.62 | / | ||
合计 | 15,159,547.62 | / |
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