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赵丙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更名为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并使用“沃华”商标的议案》。为加强企业文化和公司品牌建设,强化资源共享、协同增效,依托上市公司平台不断提升产品的品牌力和影响力,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启动了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办理完毕更名为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沃华康辰)的相关手续,同意无偿许可沃华康辰使用“沃华”商号和“沃华”注册商标,对外销售骨疏康胶囊/颗粒等产品时使用“沃华”注册商标。
《关于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更名为辽宁沃华康辰医药有限公司并使用“沃华”商标的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南昌济顺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西沃华济顺医药有限公司(暂定名)并使用“沃华”商标的议案》。
为加强企业文化和公司品牌建设,强化资源共享、协同增效,依托上市公司平台不断提升产品的品牌力和影响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济顺制药有限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江西沃华济顺医药有限公司(暂定为此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同意无偿许可南昌济顺制药有限公司使用“沃华”商号和“沃华”注册商标,对外
销售荷丹片/胶囊等产品时使用“沃华”注册商标。《关于控股子公司南昌济顺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西沃华济顺医药有限公司(暂定名)并使用“沃华”商标的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