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50亿元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公路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超短融发行方案
(一)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本次拟注册超短融的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超短融在完成必要的注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拟注册和发行超短融的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利率
本次注册和发行的超短融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资金成本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等,在与承销机构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最终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超短融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流动资金贷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超短融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超短融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申请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超短融注册发行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超短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超短融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超短融的发行方案及发行条款,包括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期数、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四)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申报、注册、发行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相关手续;
(五)办理与本次超短融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六)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融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超短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融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注册发行超短融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四、备查文件
招商公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