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书面审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华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67元/股向下修正为7.1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7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华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