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3801)
会议资料2021年4月
目 录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3
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5
三、2020年年度大会议案资料……………………… 6
议案 1、志邦家居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志邦家居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议案 5、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6、志邦家居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 10、志邦家居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二、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三、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须在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
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工作人员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实施,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六、股东在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
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八、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4月13日下午14时00分会议地点: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志勇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 1、志邦家居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志邦家居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议案 5、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6、志邦家居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 10、志邦家居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五、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六、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交流。
七、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八、复会,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在新冠疫情造成,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下。我们坚持围绕战略和全年经营目标不动摇,以更大的努力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我们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激发团队、深耕主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融合厨衣门业务版块,重点发力全屋定制市场;深耕经销渠道,经销商门店数保持快速增长;紧抓整装业务势能,全面布局整装渠道合作;持续开拓大宗战略客户合作,并开辟木门工程业务渠道;设计软件升级推广,持续打造设计领先优势。2020年,志邦实现营业收入38.40亿,同比增长29.65%,净利润3.95亿,同比增长20.04%,为公司整体经营稳健发展和未来百亿目标实现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在2020年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提交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大会审议通过。其后,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了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且所有的信息披露做到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职责,积极参加议题审议。期间,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对公司相关决策提供了专业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委员会的作用。有效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司未来发展
公司深耕主业、持续创新,顺应客户的变化,把握发展节奏。坚信设计源自于生活。通过坚守深化“更懂生活”的设计理念,志邦提供超出客户期望的整体设计解决方案,打造以设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力。 通过数字化建设推动营销转型,以数字化赋能业务流程,提升客户体验;通过有计划拓宽产品品类、孵化新业务,满足客户一站式购齐的需求和培育新的增长点;通过强化培训、持续创新、效率驱动、品质提升等赋能加盟商,持续提升市场地位;通过发扬不畏艰难、坚韧不拔的奋斗者精神,搭建人才机制,实现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1、持续打造终端设计领先
打造设计竞争力,通过设计软件的快速推广和不断迭代,提高设计的效率;通过“设计谷”,搭建全国设计师互动交流平台以及设计师的培养晋升管理体系,提高客单值、降低差
错率;并通过设计与生活理念梳理与传播,提高设计师对于家居文化和生活理念的认知,培养设计师用设计促进销售的能力。实现设计领先,不仅要在设计端发力,更需要在营销端、供应端形成合力,并与产品力战略协同推进,共同建设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提升数字化运营能力
数字化升级成为共识。目前公司正处于从信息化向数字化的转型阶段,未来将实现智能化。我们要以信息化为基础,打通主价值链流程,持续发挥数据决策的价值,并探索智能化的应用场景。依据公司系统构建的数字化转型蓝图,建立健全自有信息化平台体系,打通各平台软件互联互通;建立数据支撑平台,通过数据的挖掘和分析,让客户订单数据和员工行为数据产生价值,为经营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3、打造产品力优势
满足客户需求、完善品类扩充、匹配渠道拓展,公司今年提出打造产品力优势,旨在提升产品品质、功能、价格等方面的竞争力。所谓产品力,即产品对目标消费者的吸引力,具有正向价值的产品通过渠道得以表现并能满足消费者的欲望和需求。使之产生购买欲的能力。产品力是设计能力和营销力的底层支撑,是构建终端服务力的关键组成部分。基于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力的作用则会越来越明显,公司致力于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解决客户痛点、满足需求。
4、强化成本优势
以“客户满意的产品、敏捷的应变反应、市场最优的成本”为目标,打造具备成本优势的供应链。通过提效控费,聚焦品类,推动结构化降本;通过供应结构调整,培养深度合作供应商,推进“1+N模式”;内部划小经营单元,激活组织;以敏捷反应,促进品质服务提升;强化产销协同与信息化贯通,全面推行精益理念。通过探索物流新模式、优化生产及安装流程、与合作供应商紧密战略合作及互动等措施,调整供应结构,降低损耗,提高效能,实现结构化降本,打造成本优势,强化企业竞争力。
5、南方区域布局
志邦作为中部地区的家居企业,面对南方区域的发展一直保持高度关注。南方因其天然的地理位置条件及经济发展状况,在资源、供应链、人才等方面具有优势。公司采用核心管理人员外派与团队成员当地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迅速组建团队。通过设立广州子公司,以广州市场的成功开拓带动周边市场模式,发挥其标杆作用。未来几年内,深化城市运营,扩大对南方区域性辐射作用,缩小公司与南方优秀竞品的差距。
6、人才及文化建设
人才和文化是夯实企业发展的基石,是公司商业成功与持续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让渗透的企业文化起到引领作用,让健全的人才梯队解决人才供给;公司正处于系统成长期,干部成长需要领先于业务增长,以此引领业务发展。通过战训结合的方式提升综合能力,构建年轻化、知识化的后备人才池。在意识层面和行为层面都成为合格的志邦人,通过文化引领,激发企业活力。将推出一系列激活人才的措施,如晋升双通道、反思机制、优化选拔流程等,我们将不断完善“绩效+股权”绩效体制。并鼓励干部团队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驱动,凝聚力量,奋斗前行。
各位股东,衷心感谢一路以来的陪伴、支持与信任。志邦愿与各位股东一道携手同行,将坚守“客户为先、成人达己、自我反思、守正行稳”的企业价值观,深耕主业、持续创新,以“实现人们对家的美好想象”为使命,努力成为中国家居行业的一流企业、成为全球家居行业的领先企业。
议案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
2020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权,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0年2月2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
(三)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开展外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0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偿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2020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追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议案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公司在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顺利完成2020年度经营目标。公司截至 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044.46万元,同比增长29.6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44.41万元,同比增长20.0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7753元,同比增长
18.97%。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增减率 |
营业收入 | 384,044.46 | 296,214.00 | 29.65% |
利润总额 | 42,930.14 | 38,059.04 | 12.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544.41 | 32,943.27 | 2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875.10 | 28,524.46 | 25.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906.46 | 34,438.24 | 88.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1.7753 | 1.4922 | 18.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17% | 17.59% | 增长1.58个百分点 |
资产总额 | 412,824.20 | 309,539.84 | 33.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2,799.34 | 192,919.58 | 15.49% |
三、会计报表主要项目的说明
(一)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说明:
1、货币资金同比增长,主要系理财资金到期赎回及短期贷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同比增长,主要系大宗业务票据结算增多所致;
3、预付款项同比增长,主要系预付货款增长所致;
4、 其他应收款同比增长,主要系大宗业务战略合作保证金增加所致;
资产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同比增减额 | 增减率 |
货币资金 | 82,467.71 | 52,690.69 | 29,777.02 | 56.51% |
应收票据 | 20,732.90 | 11,987.43 | 8,745.47 | 72.96% |
预付款项 | 6,479.87 | 4,508.76 | 1,971.11 | 43.72% |
其他应收款 | 8,026.23 | 2,539.18 | 5,487.06 | 216.10% |
存货 | 32,870.64 | 21,534.69 | 11,335.94 | 52.64% |
合同资产 | 45,215.72 | 21,073.70 | 24,142.02 | 114.56% |
持有待售资产 | 2,142.27 | -2,142.2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82.15 | 182.15 | ||
其他流动资产 | 7,298.46 | 17,118.27 | -9,819.81 | -57.36% |
流动资产合计 | 248,967.81 | 179,761.09 | 69,206.72 | 38.50% |
长期应收款 | 763.73 | 763.7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00.00 | 2,000.00 | ||
固定资产 | 119,085.21 | 70,562.30 | 48,522.90 | 68.77% |
在建工程 | 3,660.25 | 25,999.27 | -22,339.03 | -85.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70.41 | 2,391.19 | 5,179.22 | 216.6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3,856.39 | 129,778.75 | 34,077.64 | 26.26% |
资产总计 | 412,824.20 | 309,539.84 | 103,284.36 | 33.37% |
5、存货同比增长,主要系工程销售增长导致期末发生商品结存增加所致;
6、合同资产同比增长,主要系大宗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7、持有待售资产同比下降,系土地款收回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系会计科目重分类所致;
9、其他流动资产同比下降,主要系保本保息理财产品到期所致;10、长期应收款同比增长,系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所致;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同比增长,系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12、固定资产同比增长,主要系建设厂房及购置机器设备所致;
13、在建工程同比下降,主要系厂房及机器设备陆续验收投产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比增长,主要系信用价值损失、股权激励成本及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同比增减额 | 增减率 |
短期借款 | 10,820.90 | 1,115.98 | 9,704.92 | 869.63% |
应付票据 | 24,324.97 | 13,267.25 | 11,057.72 | 83.35% |
合同负债 | 46,558.37 | 32,753.25 | 13,805.12 | 42.15% |
应交税费 | 10,302.69 | 6,665.49 | 3,637.20 | 54.57% |
其他应付款 | 34,524.69 | 16,548.00 | 17,976.69 | 108.63% |
其他流动负债 | 7,067.05 | 4,210.70 | 2,856.35 | 67.84% |
流动负债合计 | 181,389.67 | 111,617.44 | 69,772.23 | 62.51% |
递延收益 | 4,404.51 | 2,423.37 | 1,981.14 | 81.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30.68 | 2,579.45 | 1,651.23 | 64.0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635.19 | 5,002.82 | 3,632.37 | 72.61% |
负债合计 | 190,024.86 | 116,620.26 | 73,404.60 | 62.94% |
股本 | 22,333.34 | 22,333.34 | ||
资本公积 | 91,921.46 | 87,853.57 | 4,067.89 | 4.63% |
盈余公积 | 11,166.67 | 11,040.14 | 126.52 | 1.15% |
未分配利润 | 110,227.01 | 85,512.53 | 24,714.48 | 28.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2,799.34 | 192,919.58 | 29,879.76 | 15.4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2,799.34 | 192,919.58 | 29,879.76 | 15.4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412,824.20 | 309,539.84 | 103,284.36 | 33.37%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同比增减额 | 增减率 |
一、营业收入 | 384,044.46 | 296,214.00 | 87,830.46 | 29.65% |
减:营业成本 | 237,836.85 | 182,075.38 | 55,761.47 | 30.63% |
税金及附加 | 3,262.69 | 2,887.81 | 374.88 | 12.98% |
销售费用 | 57,352.81 | 46,263.69 | 11,089.12 | 23.97% |
管理费用 | 20,572.83 | 16,804.09 | 3,768.74 | 22.43% |
研发费用 | 22,575.62 | 13,442.29 | 9,133.33 | 67.94% |
财务费用 | 304.60 | -836.51 | 1,141.11 | 136.41% |
加:其他收益 | 3,231.41 | 3,717.74 | -486.33 | -13.0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92.48 | 1,349.01 | 143.47 | 10.63%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89 | 245.23 | -114.34 | -46.6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49.89 | -1,920.83 | 770.94 | 40.1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96.02 | -454.68 | -1,641.34 | -360.9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2.51 | -33.94 | -98.57 | -290.4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 43,615.42 | 38,479.77 | 5,135.65 | 13.3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5.49 | 134.20 | 21.29 | 15.87% | |
减:营业外支出 | 840.78 | 554.93 | 285.85 | 51.51% | |
三、利润总额 | 42,930.14 | 38,059.04 | 4,871.10 | 12.80% | |
减:所得税费用 | 3,385.72 | 5,115.77 | -1,730.05 | -33.8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544.41 | 32,943.27 | 6,601.14 | 20.04%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长 | ||
金额 | 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
重 |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368,284.61 | 100% | 287,918.03 | 100% | 27.91% |
其中: | |||||
志邦厨柜 | 249,860.46 | 67.84% | 211,711.44 | 73.53% | 18.02% |
志邦衣柜 | 114,086.68 | 30.98% | 73,443.53 | 25.51% | 55.34% |
志邦木门 | 4,337.47 | 1.18% | 2,763.05 | 0.96% | 56.98% |
项 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增减率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408,582.13 | 283,469.58 | 28.20% |
现金流出小计 | 343,675.67 | 246,486.63 | 20.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906.46 | 36,982.95 | 88.4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357,932.38 | 314,934.71 | 30.26% |
现金流出小计 | 406,309.48 | 362,957.52 | 35.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377.11 | -48,022.82 | -95.0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现金流入小计 | 41,561.49 | 1381.37% | |
现金流出小计 | 43,156.97 | 9,942.55 | 55.3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5.47 | -9,942.55 | 93.6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882.21 | 41,728.20 | 54.85%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系销售增长及加大大宗销售结算回款力度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到期理财产品同比增长金额比购买理财产品同比增长金额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议案4: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95,444,122.8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共1,265,239.9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855,125,264.34元,扣除2019年度分配利润147,034,072.02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2,270,075.22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存在因股份回购而引起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拟以实施 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相应的进行变更。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议案5: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静,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涛,200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5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6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议案6:
志邦家居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7: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68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7元。截至2017年6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3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4,800,038.54元(含增值税),可用募集资金净额843,999,961.46元。截止2017年6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7]0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34,506,750.9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96,968,784.55元;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4,641,388.1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2,896,578.23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5,617,261.4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970,060.5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647,200.90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6,124,050.97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志邦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品牌推广项目)、光大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工商银行合肥双岗支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并于2017年7月10日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光大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工商银行合肥双岗支行、
浦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分别与志邦家居、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20%,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 | 999015188310508 | 150,000,000.00 | 活期,已销户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 | 79440188000108375 | 194,329,661.46 | 活期,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双岗支行 | 1302010629200194915 | 29,886,000.00 | 活期,已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58010078801800000030 | 132,155,800.00 | 活期,已销户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1023701021001261789 | 337,628,500.00 | 3,675,359.72 | 活期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520806126381000002 | 14,294,700.84 | 活期 | |
合 计 | 17,970,060.56 |
会计师认为, 志邦家居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志邦家居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志邦家居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43,999,961.4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2,896,578.2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5,488,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4,506,750.9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5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 | 部分变更*注 | 337,628,500.00 | 232,140,500.00 | 232,140,500.00 | 41,138,518.73 | 242,475,892.57 | 10,335,392.57 | 104.45 | 2020年3月 | 58,804,214.08 | 否*注1 | 否 | ||
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05,488,000.00 | 105,488,000.00 | 91,758,059.50 | 91,758,059.50 | -13,729,940.50 | 86.98 | 部分于2020年5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 32,988,970.82 | 是 | 否 | ||||
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 | 否 | 132,155,800.00 | 132,155,800.00 | 132,155,800.00 | 124,967,550.05 | -7,188,249.95 | 94.56 | 2018年2月 | 46,758,832.83 | 是 | 否 |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29,886,000.00 | 29,886,000.00 | 29,886,000.00 | 29,938,206.39 | 52,206.39 | 100.17 | 2018年12月 | —— | 不适用 | 否 | |||
品牌推广项目 | 否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179,454.69 | 179,454.69 | 100.12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94,329,661.46 | 194,329,661.46 | 194,329,661.46 | 195,187,587.77 | 857,926.31 | 100.44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843,999,961.46 | 843,999,961.46 | 843,999,961.46 | 132,896,578.23 | 834,506,750.97 | -9,493,210.4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年产 20 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24,247.59万元。根据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同意“年产 20 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实施周期延长 1 年,项目建设期变更为三年。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16 日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0 年1月 2 日召开的 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公司将“年产 20 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至 2020 年 3 月,“年产 20 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合计29,696.87万元,经大华核字[2017]003013号报告鉴证,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金额合计29,696.87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因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7,970,060.56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 | 105,488,000.00 | 105,488,000.00 | 91,758,059.50 | 91,758,059.50 | 86.98 | 部分于2020年5月 | 32,988,970.82 | 是 | 否 |
合计 | — | 105,488,000.00 | 105,488,000.00 | 91,758,059.50 | 91,758,059.50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0万套整体厨柜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2017年公司上市前产能情况、市场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政策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面临的国内行业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对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定制衣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上述变更业经公司2019年12月16日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应。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应。 |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8: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公司用于委托理财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金额:闲置自有资金可用于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财务部门将依据年度内各阶段情况进行调度、灵活投资。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将谨慎考察和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在选定委托方及具体产品后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内容及进展情况。
三、风险控制
投资产品及委托对象方面,公司财务部门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财务部门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高的投资回报。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9: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10: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胡亚南女士,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厨卫工程委员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和部品产业分会秘书长,公司独立董事。
易德伟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科研科副科长、代理科长。现任上海时代光华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烯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汉嘉益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育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传明先生,195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安徽财经大学商学院、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作。现任蚌埠工商学院会计系主任、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1次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5采用现场会议召开;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胡亚南 | 6 | 6 | 1 | 0 | 0 | 3 |
易德伟 | 6 | 6 | 1 | 0 | 0 | 3 |
张传明 | 6 | 6 | 1 | 0 | 0 | 3 |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对木业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以及为合肥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家居子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8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3,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4,400.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26日全部到位。
2020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志邦家居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6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关分红方案已于2020年6月实施完毕。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范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各次信息披露均严格按照有关办法执行,符合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我们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勤勉义务。2021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1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对木业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以及为合肥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办理事宜由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5日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经营范围:厨柜、家具、木门、衣帽间、卫浴柜、居家饰品的制造、销售及安装;厨房家具、厨房装饰工程施工;橱柜配件、厨房用品、厨房电器、装饰材料的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家居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家居子公司总资产125,113.62万元,净资产56,756.50万元,负债总额68,357.12万元,资产负债率55%,2020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19,286.59万元,净利润4,903.76万元。
2、合肥志邦木业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7年09月15日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
经营范围:门、窗、墙板、地板等木质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防火门的制造、销售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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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竹、藤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其他家具制造、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五金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家具材料销售;房屋租赁.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木业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木业子公司总资产48,492.81万元,净资产19,849.35万元,负债总额28,643.46万元,资产负债率59%,2020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8,418.39万元,净利润 1,328.28万元。
3、合肥志邦家具销售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办公楼208、210、213、313室
经营范围:厨房家具,厨房配件,厨房电器,装饰材料,家具,木门,衣帽间,居家饰品销售;厨房家具,厨房饰品工程施工;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合肥销售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肥销售家具公司总资产13,032.07万元,净资产1,910.05万元,负债总额11,122.02万元,资产负债率85%,2020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9,273.97万元,净利润136.51万元。
二、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