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审核意见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1年4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含)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审核意见》签名页。)
监事签名:
曹 晖 陶兴荣
张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