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中山公用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1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62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了73,481,5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2元,共募集资金88,324.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8万元,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29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2017年度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7年9月11日,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2017年第3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拟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 的部分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共计28,605.97万元用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
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2017年9月27日,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募集项目累计投入73,710.2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68,110.23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为5,6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1,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理财累计收入净额6,541.4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506.29万元。
三、募集资金理财基本情况
(一)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前十二个月内已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托机构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报酬确定方式 | 到期收益 |
1 | 渤海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8,000.00 | 2020-1-17 | 2020-4-1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9.75 |
2 | 广发银行 | 定期存款 | 18,000.00 | 2020-5-19 | 2020-11-19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97.75 |
3 | 广发银行 | 定期存款 | 4,000.00 | 2020-12-18 | 2021-3-18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2.13 |
4 | 广发银行 | 协定存款 | 3,000.00 | 2020-12-17 | 2021-3-22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3.42 |
(二)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托机构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报酬确定方式 | 预期收益 |
1 | 中信银行 | 定期存款 | 11,000.00 | 2020-12-18 | 2021-6-18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81.00 |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及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有效期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所投资的产品不存在质押等情况。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4、投资额度
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审议程序
本次中山公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及2021年4月1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七、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合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文件,对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联合保荐机构同意公
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本文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韬 乔 绪 德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文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建 但 超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