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7号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如下事项:
1. 2020年8月4日,你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称,拟向你公司关联方朱凤廉女士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4,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5608亿元。此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你公司股东杨志茂和东莞市新世纪公司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分别承诺将放弃其持有的占你公司总股本比例7.40%和27.90%的表决权。前述表决权放弃承诺生效后,朱凤廉女士将被动成为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我部于2020年8月4日向你公司发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05号),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完整回复函件,请你公司:
(1)说明截至目前就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后续推进计划,并说明预计何时回复相关函件;前述非公开发行方案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如是,请及时提示风险。
(2)说明2020年报中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披露是否准确、完整,如否,请及时补充完善。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意见。
2. 2020年8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中山证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存在印章管理混乱、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审批流程、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与内部管理问题,深圳证监局要求中山证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请你公司说明2020年度就前述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你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内控管理是否有效。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意见。
3. 年报显示,2020年度控股股东新世纪公司向你公司提供借款
10.18亿元,你公司期末借款余额8.31亿元,年利率为10%。请你公司说明该等关联借款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并结合银行借款等其他融资方式成本说明向关联方借款利率的公允性和向关联方借款的必要性。
4. 年报显示,你公司融出资金期末余额19.52亿元,较期初下降17%,融出资金减值准备期末余额3,341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80.2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对不同期限融资融券业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资产减值测算的具体过程,并结合同行业公司该类业务减值政策,说明你公司融出资金减值政策的合理性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结合担保物流动性、限售情况、集中度、波动性等因素,说明评估担保物现金流量的具体过程。
(3)审计机构将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审计机构说明针对上述事项所执行审计程序的具体覆盖范围,并针对前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5. 审计机构将你公司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年报显示,你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共3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总资产为14.44亿元。请结合你公司会计政策,针对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全部结构化主体,说明拥有控制权的具体判断标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1.33亿元,较期初减少
21.31%,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7,741万元。请你公司:
(1)按欠款方集中度,以列表的形式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名欠款方的单位名称、应收款性质或内容、账龄构成、计提的坏账准备、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2)结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说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过程、本期大幅计提减值的原因、上一年度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