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20年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其中4次现场会议,1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6次通讯表决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讨论并审议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谨认真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各独立董事对出席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表决,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现场结合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贺 云 | 11 | 4 | 6 | 1 | 0 | 0 | 否 |
沈维涛 | 11 | 3 | 6 | 1 | 1 | 0 | 否 |
赵 波 | 11 | 3 | 6 | 1 | 1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客观、公正地提出了25项独立意见,没有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 | 事项 | 意见 类型 |
2020年2月10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客户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的专门意见。 | 均同意 |
2020年2月26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1.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 均同意 |
2020年3月26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召开2019年度董事会的审查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董事意见; 4.对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内控评价报告的专项意见; 6.独立董事审阅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意见; 7.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初步审计意见的意见; 8.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 9.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门意见; 10.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1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均同意 |
2020年4月17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 均同意 |
2020年4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1.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 均同意 |
2020年8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意见; | 均同意 |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4.对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
2020年9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应对新冠疫情减免物业租金的专门意见. | 均同意 |
2020年10月21日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临时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运输有限公司停业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均同意 |
三、年度实地考察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一直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扩建工程进展情况予以高度关注。我们独立董事现场调研了公司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情况。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坚持早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果断采取防控措施;坚持广动员,联合各驻场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坚持深落实,积极落实员工防护举措,保证医疗物资供应与发放;同时坚持真情服务不打折,落实旅客关爱举措,用优质服务彰显城市人文关怀。在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的同时,公司还积极协调各航空公司恢复疫情期间取消的部分航班,开通全国各地返深复工“空中通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出台航空主业制定收费优惠扶持政策,携手航空公司共渡难关,先后2次出台减免客户物业租金等若干措施,切实减轻客户经营压力,保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积极发挥航空运输优势,组织动员超两万人次参与“客改货”航班保障,高效保障防疫物资通关,助力全球抗疫,为稳定全球供业链作出积极贡献。我们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在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中坚持高
站位、高标准、高效率的工作表现表示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应公司邀请,我们独立董事一行还现场调研了卫星厅扩建工程项目、运营准备工作情况。仔细了解卫星厅项目主体建筑、廊桥机位、停机坪及配套设施等规划布局,高度赞赏卫星厅采用APM捷运系统与T3航站楼相连接,有效缩短旅客步行距离,加大廊桥机位使用比例的规划建设思路。近距离察看卫星厅主体工程各指廊建设情况,仔细听取了卫星厅运营准备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公司坚持打造精品工程,秉持“建设运营一体化”理念,加强协同,提前介入,集中解决运营问题的工作思路。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我们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化,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报告,充分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提出问询意见。为全面了解公司年度审计情况,召开三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和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
工作。在多方积极配合和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三)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新冠疫情减免物业租金等重点事项,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规范的审议决策程序。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保持平稳有效,内控结构健全稳定。
五、切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公司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认真核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仔细评估其专业性和独立性;对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对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专项意见。2020年,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召集、参加相关会议,各专门委员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六、自身学习情况
我们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后疫情时代民航发展形势的最新变化,加强自身学习,关注《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积极提升知识储备。重点加强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监管要求的理解,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1年,我们将依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要求,继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人员的沟通,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严格把关,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