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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的临海拉链分公司、临海金属制品分公司和临海钮扣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7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公司为上述资产池业务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理财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业务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内,公司可循环使用该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况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宁波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托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以商业汇票、存单、理财项下应收账款、结构性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质押,以出口应收账款入池作为还款来源形成共享的集团资产池,办理表内外资产业务,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增值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资产池业务合作银行为宁波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相关业务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的临海拉链分公司、临海金属制品分公司和临海钮扣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享有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的临海拉链分公司、临海金属制品分公司和临海钮扣

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理财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公司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3、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可能产生的风险及预防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由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易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可能造成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以入池票据作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对外支付,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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