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03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人数 | 1,859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737人 |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0.6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7.2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8亿元 | ||
2020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511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5.8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382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该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吴懿忻 | 1998年 | 2006年 | 1996年 | 2007年 | 签署道通科技、正泰电器、东方材料2019年度审计报告; 签署正泰电器、诺力股份、喜临门2018年度审计报告; 签署正泰电器、物产中大、诺力股份2017年度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懿忻 | 1998年 | 2006年 | 1996年 | 2007年 | 签署道通科技、正泰电器、东方材料2019年度审计报告; 签署正泰电器、诺力股份、喜临门2018年度审计报告; 签署正泰电器、物产中大、诺力股份2017年度审计报告。 |
朱小雪 | 2014年 | 2012年 | 2014年 | 2016年 | 签署伟星股份、当虹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殷文文 | 2009年 | 2007年 | 2019年 | 2020年 | 签署瀛通通讯、国立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2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年审服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以及其他信息,并对其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做出评价,认为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较好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公司续聘其担任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就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及有关意见;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