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日,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扶贫捐赠事项概述
为响应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号召,进一步贯彻落实韶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的作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韶关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专项用于韶关市南雄市南亩镇樟屋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助力乡村振兴及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于 2021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韶钢松山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扶贫捐赠事项的主要内容
韶关市南雄市南亩镇樟屋村系公司精准帮扶贫困群众挂钩联系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韶关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100万元,专项用于韶关市南雄市南亩镇樟屋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助力乡村振兴及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樟屋村周边环境,改变村容村貌,便于樟屋村群众日常出行和农作物运输,提高作业收入,巩固扶贫成果。
三、本次对外扶贫捐赠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扶贫捐赠事项是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工作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上市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直接体现,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符合国家战略决策及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本次对外捐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