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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物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中创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3号)核准,中创物流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33.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29.6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创物流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9QDA20251号)。中创物流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中创物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中创物流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25,292.2225,292.22
2散货船购置项目20,047.5920,047.59
3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30,181.5022,181.50
4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5,152.545,152.54
5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19,255.7819,255.78
合计99,929.6391,929.63

程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实施。上述事项已于2019年9月9日经中创物流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12月6日,中创物流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金12,040.30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于2020年12月23日经中创物流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创物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1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25,292.2211,951.50
2散货船购置项目20,047.590
3跨境电商物流分拨中心项目(天津东疆堆场)22,181.508,864.39
4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5,152.541,929.05
5大件运输设备购置项目19,255.787,550.06
合计91,929.6330,295.00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部决策程序

中创物流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创物流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创物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创物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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