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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盛: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从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双倍余额递减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2020年度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变更,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成为核心子公司。目前公司母、子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一致,为了使相关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反应业务实质,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双倍余额递减法。该会计估计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也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公司测算,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5.31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有关要求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准确反应公司业务实质,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计估计变更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6-10008号),认为:

基于本报告所述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是不公允的。

特此公告。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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