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编号:临2021-025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3号)核准,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科技”)于2020年12月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8,544,24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5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3.9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4,320,754.72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679,239.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日全部到位,并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6-00009号)予以验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450.00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46,787.50元,支出手续费160.4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554.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由公司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重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和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于2020年12月15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554.66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类型 | 金额/万元 |
1 | 宏盛科技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632525028 | 活期 | 20,554.66 |
2 | 宇通重工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632543899 | 活期 | 0.00 |
合计 | 20,554.66 |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郑州德恒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5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5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 | 16,000 | 16,000 | 16,000 | -16,000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 | 9,000 | 9,000 | 9,000 | 9,000 | 100 | 否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 | 5,000 | 5,000 | 5,000 | 450 | 450 | -4,550 | 9 | 否 | ||||
合计 | — | 30,000 | 30,000 | 30,000 | 9,450 | 9,450 | -20,550 | 31.5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12月到账,时间较短尚未开始支付产线升级改造及EHS改善项目及中介机构相关费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时点余额不超过1.4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