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上述议案决议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目前该事项有效期已接近到期,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后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有效期延长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