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31日,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夏刚先生关于窗口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夏刚先生于近日实施减持计划,并因误操作原因导致于窗口期违规减持27,3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3月29日,夏刚先生持有公司57,723,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6%。
2、本次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
2021年3月30日,夏刚先生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300股,减持金额637,728元。前述减持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夏刚 | 集中竞价 | 2021年3月30日 | 23.36 | 27,300 | 0.013 |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属于窗口期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与夏刚先生核实,其误操作导致违反了上述规定。夏刚先生发现上述失误后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理,并出具了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3、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0日股市收盘,夏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696,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5%。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夏刚先生本次违规减持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促其深刻反省并切实采取措施避免此类失误。夏刚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窗口期违规减持的严重错误,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其本人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保证不再出现此类错误。
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再次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