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钢银电商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的客户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融资担保的需求,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快速回笼资金,钢银电商拟为购买平台货物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最高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担保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且在2022年度担保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本议案跨年度持续有效。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钢银电商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83509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1173033F法定代表人:朱军红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5楼注册资本:103,840.8702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2月15日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产品、生铁、钢坯、焦炭、卷板、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建材、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汽摩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钢银电商41.94%股权,钢银电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43,549 | 41.94% |
2 | 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 | 19.26% |
3 | 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 8,400 | 8.09% |
4 | 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 8,222.30 | 7.92% |
5 | 其他 | 23,669.5702 | 22.79% |
合计
合计 | 103,840.8702 | 100.00% |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33,983.99 | 1,259,601.45 |
负债总额 | 749,036.34 | 945,039.66 |
其中:贷款总额 | 156,783.12 | 269,591.28 |
流动负债总额 | 748,751.61 | 944,829.66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30.33 | 21.822855 |
净资产 | 284,462.64 | 313,769.72 |
2019年 | 2020年 | |
(经审计) |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2,213,317.54 | 5,803,950.64 |
利润总额 | 27,464.34 | 37,483.69 |
净利润 | 27,596.72 | 27,891.54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钢银电商担保的对象仅限于在钢银电商平台上进行交易且经过钢银电商和贷款银行共同认证的客户。客户的筛选标准具体如下:
1.正面筛选标准:
(1)客户与钢银电商平台达成具体的购货意向;
(2)要求为在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合作商业银行的融资条件;
(4)客户商业信誉良好,有履约能力,未与钢银电商发生过债务纠纷。客户或客户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平台有一年以上合作历史,在12个月以内有6笔以上交易记录,且累计交易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5)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负面筛选标准:
(1)客户的信贷业务被人民银行划分为不良、或出现过逾期等重大违约记录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逃、废债行为的,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影响企业经营的;
(2)客户连续三年亏损、停止经营,或者实质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的;
(3)客户近一年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且存在多起被诉讼的金额较大的案件;
(4)客户法定代表人或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处于被起诉(金额较大)或在失信名单内的。
四、业务模式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货物采购中,钢银电商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银行根据业务合同向客户发放采购总金额100%的贷款,钢银电商为客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贷款作为采购货款,由银行通过受托支付方式支付到钢银电商的银行账户。钢银电商执行采购合同,并根据客户还贷比例,钢银电商同比例将货权转移至客户。
钢银电商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钢银电商为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1. 该业务模式的合理性及担保的必要性
该业务模式符合当前平台经济和供应链业务的发展趋势及政策导向,各大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都在竭力推出这种新型的供应链授信融资模式,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作为商业银行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合作伙伴,钢银电商平台拥有真实的交易场景和较大的交易量,实现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了解客户需求和资信状况,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此举旨在顺应形势发展需要,满足市场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借助外部资金力量,增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提升小微企业的融资水平,同时有利于扩大钢银电商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市场份额。
2.风控措施
(1)客户资质审查。公司对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的客户制定了严格的筛选标准,并且该业务客户经过贷款银行审查,获得银行为此业务的授信额度。
(2)贷款使用控制。钢银电商为客户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是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为前提,该银行融资款项的特定用途为用于支付业务合同项下的钢材采购。银行放贷后,该款项作为采购货款以受托支
付方式直接划转至钢银电商银行账户。
(3)还贷履约保障。公司客户向银行借款须提前向银行支付合同采购总金额的10%-20%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钢银电商根据客户还贷比例将货权同比例释放至客户。
(4)价格实时监控。钢银电商对货物价格实施动态的系统监控,若货物价格下跌,达到合同采购货款总额的5%,钢银电商有权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未按约定在两个工作日内追加保证金的,钢银电商有权及时处置货物。
3.本业务模式下,通过采取有效的风控措施,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满足钢银电商的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钢银电商为采用银行贷款方式采购货物的客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3,402.03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9.67%。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