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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农牧:巨星农牧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1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9,116,481.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7,911,629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38,368,753.5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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