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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农牧: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星农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上市公司”或“公司”,由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并经审慎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一、重组方案情况

巨星农牧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巨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有限”或“标的公司”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100%股权。本次交易购买资产的价格为182,000.00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70,250.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11,750.00万元。本次交易中,除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集团”)外,其他交易对象均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对方交易对价股份对价金额获得股份数量现金对价金额
巨星集团1,040,031,845.12922,531,845.12123,498,238117,500,000.00
段利刚11,757,013.0411,757,013.041,573,897-
刘建华4,314,500.204,314,500.20577,577-
岳良泉4,026,866.854,026,866.85539,071-
唐光平3,235,875.153,235,875.15433,182-
唐春祥2,732,516.792,732,516.79365,798-
成都星晟投资有限公司183,366,258.40183,366,258.4024,547,022-
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2,000,000.00182,000,000.0024,364,123-
交易对方交易对价股份对价金额获得股份数量现金对价金额
孙德越107,862,504.94107,862,504.9414,439,425-
李强35,954,168.3135,954,168.314,813,141-
深圳慧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782,536.5533,782,536.554,522,427-
深圳慧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49,348.0830,949,348.084,143,152-
徐晓23,010,667.7223,010,667.723,080,410-
黄佳21,572,500.9921,572,500.992,887,885-
上海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381,667.3314,381,667.331,925,256-
龚思远10,786,250.4910,786,250.491,443,942-
徐成聪7,550,375.357,550,375.351,010,759-
宿友强7,190,833.667,190,833.66962,628-
成都德商奇点汇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7,190,833.667,190,833.66962,628-
吴建明7,190,833.667,190,833.66962,628-
上海八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7,190,833.667,190,833.66962,628-
郭汉玉7,190,833.667,190,833.66962,628-
杭州方侠客投资有限公司7,190,833.667,190,833.66962,628-
浙江正凯投资有限公司7,190,833.667,190,833.66962,628-
张旭锋5,680,758.595,680,758.59760,476-
王晴霜5,033,583.565,033,583.56673,839-
王智犍5,033,583.565,033,583.56673,839-
应元力4,386,408.534,386,408.53587,203-
罗应春4,314,500.204,314,500.20577,577-
余红兵4,314,500.204,314,500.20577,577-
王少青3,595,416.833,595,416.83481,314-
成都凯比特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3,595,416.833,595,416.83481,314-
陶礼3,307,783.483,307,783.48442,809-
交易对方交易对价股份对价金额获得股份数量现金对价金额
刘文博2,876,333.472,876,333.47385,051-
梁春燕2,876,333.472,876,333.47385,051-
卢厚清2,516,791.782,516,791.78336,919-
黄明刚1,797,708.421,797,708.42240,657-
邹艳1,150,533.391,150,533.39154,020-
古金华862,900.04862,900.04115,515-
朱强719,083.37719,083.3796,262-
赵鹏287,633.35287,633.3538,505-
合计1,820,000,000.001,702,500,000.00227,911,629117,500,000.00

(二)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的确定

上市公司将于补偿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补偿期内各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上述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后,如发生2020年度至2022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利润数而需要巨星集团、和邦集团进行补偿的情形,巨星集团、和邦集团应当根据专项审核意见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并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充方式进行补偿。

(三)补偿金额和补偿方式

巨星集团、和邦集团承诺巨星有限2020、2021和2022年度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57,700.00万元,和邦集团承诺巨星有限2020、2021和2022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800万元、15,900万元和26,000万元。如标的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巨星集团、和邦集团相应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巨星集团、和邦集团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分别按照85%和15%的比例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且巨星集团与和邦集团间负有连带补偿责任。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巨星集团应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对价×85%

和邦集团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标的资产交易对价]×15%-累积已补偿金额

注:“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的计算口径为巨星有限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与经上市公司书面认可并与巨星有限日常经营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之和,补偿期内将适用的新会计准则为计算基础。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巨星农牧有限公司2020年度盈利预测完成情况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巨

星有限2020年度业绩实现及与业绩承诺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实际数承诺数差异数(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
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注)58,894.9015,800.0043,094.90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朱 捷 邵伟才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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