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或“公司”,由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巨星农牧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30号文”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8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39.53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40.47万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8000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0,440.47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522.00万元,本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2,288.91万元。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归还剩余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58.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988.4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2月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2017年12月12日,公司会同本次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署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 | 22364901040014705 | 3,529,604.08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 | 020000084853 | 62,351.24 |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 | 020000397891 | 4,912,948.61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 | 5101010120010010374 | 1,379,930.83 |
合计 | 9,884,834.7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2020年9月29日,公司已将2020年3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暂未归还剩余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将原计划投入“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21,707.59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和投资建设“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银行的负责人员等沟通交流,了解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巨星农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编制单位: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30,440.4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288.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707.5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810.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1.31%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 | 变更为下列 两个项目 | 22,830.35 | 1,122.76 | 1,122.76 | 529.85 | 1,441.73 | 318.97(注) | 100.00 | — | — | — | 否 |
支付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 | — | 11,750.00 | 11,750.00 | 11,750.00 | 11,750.00 | 100.00 | — | — | — | 否 | ||
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 | — | 9,957.59 | 9,957.59 | 9.06 | 9.06 | -9,948.53 | 0.09 | 2021年8月 | — | —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7,610.12 | 7,610.12 | 7,610.12 | 7,610.12 | 100.00 | — | — | — | 否 | ||
合计 | 30,440.47 | 30,440.47 | 30,440.47 | 12,288.91 | 20,810.91 | -9,629.5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0年3月24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9,000.00万元暂时补流资金暂未归还。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18年3月,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7,610.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度)
编制单位: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
支付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现金对价 | 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 | 11,750.00 | 11,750.00 | 11,750.00 | 100.00 | ———— | ——— | ——— | 否 | |
平塘县优质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巨星甲茶父母代种猪场 | 9,957.59 | 9.06 | 9.06 | 0.09 | 2021年8月 | ——— | ——— | 否 | ||
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无。 | ||||||||||
合计 | 21,707.59 | 11,759.06 | 11,759.06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变更原因:由于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的景气度尚未恢复,公司当前产能已能满足已有订单的需求,公司从经济效益考虑,现阶段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50万张/年汽车革自动化清洁生产线项目”不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公司已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将国家大力支持的生猪养殖业务融入公司,优化和改善公司原有的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决策程序:经公司2020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
信息披露: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9月12日和2020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处对该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伟才 朱捷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