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事”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