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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分别是:

1、2020年4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及通讯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员工宿舍房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20年4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及通讯召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3、2020年5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

4、2020年6月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0年5月)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2020年5月)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5、2020年6月1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6、2020年6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2020年7月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7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12.2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9、2020年8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及通讯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2020年9月23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及通讯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0 年5 月)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2020 年5 月)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11、2020年10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及通讯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9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0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中式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发生。

4、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6、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认真核查,认为:2020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0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自身行业的特点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1年工作的整体思路:持续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异常变化的情况;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规范;按照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行完善,实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在做好公司本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监督力度。

3、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4、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积极主动与市证监局等监管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取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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