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川华信专(2021)第0105号
目录:
1、防伪标识
2、专项审核说明正文
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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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核说明
川华信专(2021)第0105号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并于2021年3月29日签发了川华信审(2021)第00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列示于本审核报告所附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说明附表1:《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勇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洪奇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有明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1 |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编制单位: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万元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0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0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0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0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小计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0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0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0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0年度偿还或其他减少累计发生金额 | 2020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 4,906.25 | 9,717.50 | 509.02 | 15,132.77 | 周转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重庆莱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4.05 | 44.47 | 58.52 | 房租及水电费未支付 | 非经营性往来 | |||
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7.77 | 97.40 | 125.17 | - | 代垫费用 | 非经营性往来 | ||
四川瀛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00.00 | 281.20 | 620.00 | 261.20 | 周转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 | 1,354.49 | 31.99 | 1,386.48 | 周转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西藏健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30.00 | 15.00 | 45.00 | 周转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重庆钨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参股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8.00 | 8.00 | 周转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5,586.07 | 11,510.06 | 541.01 | 745.17 | 16,891.97 | |||||
法定代表人:彭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赖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 田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