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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1年3月19日发出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通知》,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媛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逐项书面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确认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确认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公司2021年整体经营计划,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权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将在未来12个月内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莱美(香港)有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西藏莱美德济医药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上述担保事项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及融资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管理经营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

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合伙协议》,投资设立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合伙企业初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亿元。合伙企业进行后续增资时,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6亿元,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1.6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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